• 40阅读
  • 0回复

恪守商业道德 做到货真价实 罗定、许昌两单位接受批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7
第2版()
专栏:批评反应

恪守商业道德 做到货真价实
罗定、许昌两单位接受批评
本报讯 本报于2月27日刊出一些单位销售假花生油和变质药品的消息后,有关单位来信,表示虚心接受批评。
广东省罗定县委来信说:从广播上听到贵报批评我县供销综合贸易公司向广西北流县运销假花生油的消息后,当天下午我们即派员调查,随后又会同地区行署派出的工作组共同查处此事。从调查的情况看,报纸的批评是正确的。为此,3月30日,由我县一名副县长和该公司一名副经理前往广西赔礼道歉,检讨错误,同时向对方提出,未销出的油可退给我们(广西容县已退了十二吨);另外,责成该公司作出检讨,并对主要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包括调换他们的工种和扣发当月奖金。对公司库存的五万多斤食油,复名“食用精炼棕榈油”在市场出售。
河南许昌地区医药公司来信说:我公司销售给通城县中药材公司的祛风活血酒,事先虽已发现药酒有部分沉淀现象,却没有及时送药检部门检验,违反了《药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这一教训值得深刻记取。报纸批评后,公司领导在全体职工大会作了公开检讨,并决定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