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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谋私的新花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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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7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以权谋私的新花样
中共江苏省宜兴县纪委书记 金绍尧 副书记 丁金生
我们从调查中发现,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实行责任制、发展乡镇工业的新情况下,以权谋私变换了一些花样,主要表现是:
——利用职权,包揽赚钱多的加工副业捞好处。某公社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把自家织的手套硬性向乡镇企业大量倾销。据不完全统计,全社企业库存手套十七万五千多双,折合资金十二万元左右,严重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由于手套长时间大量积压,造成霉烂变质。有的工厂只好高价购进低价卖出,使集体资金遭受很大损失。
造成如此严重的手套积压,主要原因是公社的一些负责人做了坏样子。原党委书记一人就出售手套五千多双,其他干部也都有出售。这些手套的价格每双七角五分左右,而成本每双只需三角多钱。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甚至县级机关的一些干部中也存在。
——利用职权向专业户挂名搭“权力股”。和桥乡北庄大队党支部书记路金芳,见社员路金云、王炳根合伙搞运输有利可图,便搭了一个“干股”,实际上路金芳从未上过船。一个月后,他即分得二百三十元。前年11月,路金芳动用公款为社员路金云、路金华二人购买一只运输船搞运输,到去年7月路金云等把船卖掉,得款二千元左右,路金芳从中分得六百九十元。大浦公社洋渚大队党支部书记去年见社员陆德培私人加工煤炉,便借机搭股一份,投资三百元,但从未参加劳动,在年终分红得“红利”一千零八十元。同年,他见社员顾敖大育树苗出售,又投资三百元,自己不参加劳动,年终分得“红利”三百元。
——利用职权叫集体企业的工人无偿种责任田。原川埠大队党支部书记陈祥南有四亩责任田,自己很少干活,妻子在社办厂工作也不下田,子女年幼不能种田。几年来,责任田全靠队办厂的职工帮种帮收帮管理,分文不付报酬,陈还无偿占用集体单位的肥料。
——利用职权,互相赠送集体物资,中饱私囊。陈祥南还把集体的物资以私人名义送人,对方同样回送,双方从中渔利。仅这一项,陈祥南就得利一千零一十九元。1982年川埠公社红卫大队党支部书记郑金千建房,陈把大队的六棵樟树送给郑,郑则把集体的鸡子、花生、苗木送给陈。陈为搞好与湖汶公社张公大队支部书记许小苟的关系,把集体的沙发廉价售给许,并为许在大队茶厂推销掉六千九百只茶叶袋。许就把集体价值一百二十九元的花木盆景无偿送给陈。
我们搞纪检工作,要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就要重视这些以权谋私的新花样,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及时地加以纠正。
(江苏《党的生活》供稿)编后
有人说,现在农村搞了家庭承包责任制,砸了“大锅”,干部抓不到经济权,想以权谋私,也没大“油水”可捞了。其实不然。对于那些党性不纯,私心严重的人来说,“油水”仍然随处可捞,“便宜”还是不难占到,只不过变变花样罢了。宜兴县的情况就是证明。这繁多的花样,实质都是一路货色:倚仗权力,巧取豪夺。结果必然挫伤农民致富的积极性,干扰农村商品生产的健康发展,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对这一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希望各地同志都能加以重视,象宜兴县纪委的同志那样,深入进行调查了解,纠正这种有害农村经济发展的坏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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