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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谋私”问题要认真对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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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8
第2版()
专栏:

“以贷谋私”问题要认真对待
近年来,四川省农业银行系统有的人“以贷谋私”,严重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
一、索礼收贿,或以安排子女工作为条件发放贷款。合川县盘坪大队社员周永富承包大队铝瓢生产申请贷款,油桥信用社的一个会计以“不能贷”为由推走。后来周闻知这个会计的爱人小产,先后送去母鸡一只、花生十斤、广柑三十斤、腊肉六斤,并连办三次招待宴,才获贷款一千元。
二、超越审批权限,自批自贷。宜宾县民乐信用社的三个干部,1983年元月到8月,自批自贷三十一笔,金额五万三千八百一十元,占同期发放贷款总数的49%。
三、弄虚作假,冒名贷款。内江县史家银行营业所开除留用人员毛永伟曾以行贿、请吃、帮忙找对象为饵,冒名贷款和骗取存款十四次,金额一万七千二百三十元。
此外,有的行、社干部贷款吃回扣;有的发放人情贷款,搞人情利率;有的搭干股,坐地分肥;有的利用贷款与违法分子相勾结,搞犯罪活动,影响极坏。
本报记者 罗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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