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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干部管理体制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 中央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 以便管少管好管活,为经济改革和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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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0
第1版()
专栏:

改革干部管理体制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
中央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
以便管少管好管活,为经济改革和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本报讯 中共中央书记处最近决定,改革干部管理体制,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缩小由中央管理的干部的范围。中央原则上只管下一级的主要领导干部。
中央书记处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干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革命性的变革,总的看是比较扎实的,有成效的。组织工作(主要是干部工作)已经成为党的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同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干部管理权过于集中,不利于人才的发现和合理使用,就是其中突出的问题之一。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实行新的干部管理体制后,中央管理的干部人数,将比原来减少三分之二,原来管理的大部分干部将放到下一级组织去管,以便做到管少、管好、管活。这有利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以及各级各部门管理干部的责任,有利于改变许多事情无人负责、无权负责、无力负责、无法负责的状况。有利于推动各项干部制度的改革,打破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阻力,有利于加快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建设,从而为经济的改革和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中央书记处要求各地党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把属于自己管理的那部分干部的工作做好。要坚决执行干部“四化”的方针,进一步开阔视野,广泛发现人才,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和第三梯队。要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政治素质好、有知识、有闯劲、有改革精神、能开创新局面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上来,使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形成梯形年龄结构和合理的知识、专业结构。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上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机关任免的干部和下级组织部门的工作的考核、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
中共中央组织部已经就执行上述决定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从8月1日开始,按照新的干部管理体制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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