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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建设和建筑业改革述评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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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2
第2版()
专栏:

要积极创造条件
——基本建设和建筑业改革述评之三
本报记者 鲁牧
基本建设和建筑业改革的绿灯已经打开,发展势头很好。由于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紧张,条条块块束缚问题尚未很好解决,困难会是有的。但只有改革,才能前进,否则就会后退。改革需要有条件。在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怎么办?是等待条件成熟,还是积极创造条件,知难而进呢?去年年初,襄渝铁路电气化配套工程,要求先在四川境内建成一百四十公里供电线路。当时,设计、物资都未完全落实,谁也不敢承包。可是,仅有六十名职工的水电部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敢于碰困难,自己创造条件承包。后来,终于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投资也未超概算。
现在不少国营建筑的老企业、大企业,机构臃肿,包袱很重。以水电部十二工程局为例,该局有职工八千多人,老、弱、病、残等不能顶岗工作的达一千七百多人,还要负担两千余名退休职工的开支。象这样的企业普遍感到缺乏竞争力,对推行招标承包制持观望态度。但是,1973年成立的沈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同样是个老企业,该公司的领导却认为,不能等条件,越等越被动。今年4月,他们进行改革,实行了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的新办法,精简机构,减少管理人员;施工队自负盈亏,积极承包工程。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公司劳动生产率提高5.9%,竣工面积增加13.9%。这说明事在人为。只要勇于改革积极进取,老企业同样大有作为。
当然,有些问题需要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比如,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遇到的问题,如果地方主管部门主动帮助解决,事情就会好办些。烟台市基建大部分是中小型项目和住宅工程。不少项目的建设单位愿搞招标,而文教卫生等部门、单位缺乏人才,不会搞。市建委为此于今年4月初,专门成立了招标投标事务所,具体组织、管理招标投标事宜,这就为推行招标承包制创造了条件。事务所成立后短短一个月,就组织了七个项目的招标投标。其中,有四个项目已经开标,中标金额一百三十三万元。与标底相比,工期缩短10%—20%,造价降低5%左右。
由此可见,只要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建设和建筑业改革的步伐就一定能够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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