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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门用工制度的一项改革 乡邮员和线务员实行农民合同工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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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3
第1版()
专栏:

邮电部门用工制度的一项改革
乡邮员和线务员实行农民合同工制度
本报讯 据人民邮电报报道: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邮电服务,更好地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邮电部和劳动人事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改革劳动制度的指示精神以及农村邮件报刊投递和电信线路维护工作的特点,决定今后在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内增加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时,除在城镇附近工作的应从城镇招收外,在农村工作的均可就地从农民中招收,并实行劳动合同制。邮电部和劳动人事部已发出通知,颁发了《关于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从农民中招用合同制工人的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农民合同工一般以五年为限,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政治上同固定工一视同仁,工资待遇则根据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原则,实行新的分配制度。农民合同制工人的招工条件是,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政治思想好,愿意担任乡邮投递和电信线路维护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繁重体力劳动;十七至二十五周岁的男性青年。
人民邮电报为此发表了题为《邮电部门用工制度的一项改革》的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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