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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河南省委新乡地委联合调查组冲破阻力 初步查清延津县委抗上压下以权谋私等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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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3
第4版()
专栏:

中纪委河南省委新乡地委联合调查组冲破阻力
初步查清延津县委抗上压下以权谋私等问题
本报讯 记者尹品端、吕建中报道:中共河南省延津县委提出一个奇怪的口号,叫做“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他们对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的干部和群众,随意扣上“告状派”、“不和县委保持一致”等帽子,进行打击报复;对于逢迎拍马、唯县委意见是从的人,则加以提拔重用。全县党风严重不正,干部群众十分不满。他们的恶劣行为,竟然得到原新乡地委某些领导人的支持。中纪委和河南省委、新乡地委联合调查组经过长期的艰苦工作,终于冲破重重阻力,初步查清了延津县的问题。
延津县的问题是从县财政局长张修明抵制县委包庇贪污犯王训仁而遭到打击一案暴露出来的。王训仁原是延津县工商局一般干部,1950年携带公款潜逃上海,1951年被查获劳教半年。1970年又查出他贪污公款七千多元,因他退赔好,依法判处免于刑事处分,得到宽大处理,1971年被开除公职。王训仁贪污属实,并非冤案错案。但延津县委却在1981年11月公开推翻原判,给王训仁平了反,如数退还赃款,并提拔他任延津县皮革厂代理厂长。对抵制县委错误意见、不同意王训仁贪污案一风吹的张修明同志,则硬给加上“抵制三中全会精神”、“干扰为王训仁案复查平反”的罪名,报经新乡地委、专署批准,于1982年2月撤销了他的党内外一切职务。几年来,张修明一直上告,县委一直压制他。
1982和1983年,中纪委和河南省委、新乡地委两次派人到延津县调查。调查组查明情况后,要求延津县委和新乡地委迅速采取措施纠正对王训仁贪污案颠倒是非的做法,撤销对张修明的处分。延津县委和新乡地委的某些人却顶着不办。县委为坚持错误曾三次组织人员“复查”王训仁贪污案,每次都是事先定调子,划框框,千方百计为贪污犯开脱罪责,拒不执行三级调查组的意见。参加复查组的有些同志不同意这种做法,便被排斥出复查组,长期受到冷落和歧视。最后一次复查组的几名成员,都是始终“和县委保持一致”的骨干人物。他们混淆是非,弄虚作假,掩盖真相,歪曲事实,极力为罪犯开脱。这些人都得到县委领导的赏识和提拔重用。其中有一干部,在“文革”中是北京某大学的造反派头头、系革委会负责人,他在参加复查王训仁案件时,善于按县委领导意图行事,敢于和三级调查组“对着干”,县委便提拔他为县纪委副书记,推荐他进县委领导班子,主管政法工作。
延津县委在对待以权谋私一类问题上,同样是“边纠边犯,顶风而上”。延津过去是老灾区,近几年在党中央正确路线指引下,群众生活有了好转,但由于县委不关心群众疾苦,问题仍然成堆。县城内建筑陈旧,没有一个公共浴池,唯一的一个老剧院顶塌壁歪;机关办公室和职工宿舍拥挤不堪,有的干部和科技人员只好住办公室,有的一家几代挤在一间房子里。县委、县政府领导不仅对此熟视无睹,而且借机构改革之机,大兴土木,建高级县委办公楼,盖高标准领导独院宿舍。本来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的有些领导人住在舒适的宿舍,但1983年4月县委又作出决定,耗资十万六千多元,为正副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建起九套有正厅带走廊的独院。同时拨款五万元给县委盖家属院——只因地址没选好才未盖成。
上行下效。一时间县直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抢盖独院成风。1983年2月22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发出后,县林业局用农用贷款盖两套独院,县人事局克扣转业军人和老干部安置费盖起四套独院。更有甚者,县委委员、塔铺公社书记申家增,今年1月调任县粮食局长不几天,就限期一个月动用集体福利资金一万一千多元,为自己盖起一套占地面积四百零二平方米的高标准独院。而该局有的干部长期解决不了住房困难。据查,在延津县城内,科、局以上干部已先后盖起八十三处独院宿舍。
延津县委从派性出发,亲一部分人,压一部分人,并重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等方面的问题也是严重的。群众纷纷向省委、中纪委写信上告,三级调查组进驻延津后,告状的群众更是络绎不绝。
延津县委有恃无恐。县委书记孟凡侠,去年在一次党员干部会上说:“你们告状,允许你们告一次、两次,再告就对你们不客气了。”“支持张修明的县里有、地区有、省里有、中央也有。只要我孟凡侠在这里,张修明的案谁也翻不了。有谁能把中纪委再请来(当时工作组已离开延津)把我孟凡侠撵走,我拿茅台酒请客。”
就在这次会上,新乡地委某副书记公开为孟凡侠“打气”说:“地委认为,孟凡侠同志主持延津县委工作以来,路线是端正的,班子是团结的,工作是有成绩的。我再加上一句,延津县委班子是有战斗力的,是经得起考验的。”他对干部、群众施加压力说:“反映问题不一定要求百分之百准确,全部是事实,但要看出发点是什么?我们不搞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也不能不看到有阶级斗争。有的人唯恐天下不乱,要注意这个事。”
今春,中纪委、河南省委、新乡地委联合调查组再次进入延津县。在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以后,将王训仁案提交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并已查出他在县皮革厂代理厂长期间,又有严重的经济问题,现已将他收监审查。值得注意的是,原县委主要负责人至今还在玩弄花招,不作深刻检查;某些人还在搞活动,千方百计企图为王训仁再次翻案。延津县的干部群众正在注视着事态的发展。
联合调查组正在协助机构改革后的新县委按整党决定精神,对延津县问题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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