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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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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3
第4版()
专栏:短评

评“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河南省延津县委提出一个“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口号。这在全党来说,虽然是个别的,但它却有一定的市场。因此,需要对这个口号进行必要的评论。
显然,“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是从“必须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套过来的。这样做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必须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是由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决定的。只有自觉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使党形成统一的整体,党才能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的重任。这是早已被历史所证明的真理。作为地方的一级党组织,不提“必须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而提“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是不是意味着县委在政治上同中央有不一致的地方呢?全国有两千多个县,如果每个县委都提出“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势必造成各个县委自行其是,各搞一套,全党还有什么“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可言!
“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是一根无形的大棒。县里违法乱纪的干部,有了这根大棒就会有恃无恐,为所欲为。谁要是起来揭发他们,谁就会在“不一致”的罪名下,遭到打击报复。延津县委之所以能够肆意对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其原因盖源于此。
“必须和县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不但在理论上十分荒谬,而且已在实际中造成极坏的后果,必须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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