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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书画交流中心协议书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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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4
第3版()
专栏:

中日书画交流中心协议书在京签字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记者朱述新)中日书画交流中心协议书昨晚在北京签字。
协议书确定中日书画交流的主要活动方式和业务范围是:接待日方组织的来华书画界同人;接待以日本为主的海外书画界人士和友好人士来京作文化度假、专业旅游;承接海外市场(海外市场由日方开辟)需要的书画、壁画、雕塑、金石玉刻和民间美术品等美术任务,组织海外展销业务等。
中日书画交流中心是文化合资企业,合资共营年限为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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