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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探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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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7
第5版()
专栏: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探讨
廖季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发展是不平衡的,城市改革的步子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城市改革的步伐,对那些涉及改革方向的一些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结合改革的实践深入探讨。
计划经济和商品生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这是毫无疑义的。计划经济作为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制度,一定要和不同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原来的设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个人劳动直接地作为社会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实行产品生产和产品分配条件下的计划经济。但历史的发展比他们当时的设想复杂得多。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国家里,一般都存在着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仅如此,鼓励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利用商品货币关系,还成为这些国家经济改革的中心课题。这就充分证明,企图从自给、半自给经济或者从不很发达的商品经济,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产品经济,是不可能的,其间必须要有一个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大发展的阶段。
中国原来是一个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解放后,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前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到迅速发展。后来,所有制结构和经营方式就逐步趋向单一化,商品生产受到很大限制,经济生活越来越多地带上了产品生产和产品分配的色彩。于是在计划管理中排斥价值规律的作用,否定必要的市场调节,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并且造成劳动力就业困难,专业化协作发展不起来,以及资金、积累受到很大限制等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
在我国,不注重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急于搞产品生产和产品分配,是有其理论依据和历史根源的。第一,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以产品生产为主体的计划经济,强调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我国在五十年代初开始建立计划经济时,也是按苏联的模式搞的,是以斯大林的理论作为根据的。第二,我们过去在解放区和根据地办的工业、商业等都是附属于当地政府和军队的,都是为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而办的,带有供给制性质。全国解放后,我们的国营企业也好,大集体企业也好,都是“官办”的。分配方面供给制的传统影响也一直沿袭下来。同时,对社会上的失业人员采取全部包下来的政策,逐步形成了后来吃“大锅饭”的制度。第三,多年来,经济建设片面追求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过分扩大基本建设规模,使得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始终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更加强了产品集中分配的趋势。
三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限制商品生产发展,急于向产品生产过渡,违背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补上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一课。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计划经济,只能是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条件下的计划经济。
在我国,发展公有制的商品生产是不是会走向资本主义呢?不会的。这完全是两码事。商品交换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则是很晚的事情,它是在基本生产资料被资产阶级掌握,工人一无所有,劳动力成为商品,出现雇佣劳动制度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使人民成了社会的主人,劳动力再也不是商品,并且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就从根本上铲除了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条件。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再是无政府状态的,而是有计划的,它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商品生产,将会进一步壮大社会主义,而不是削弱社会主义。国内外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部门、地区和中心城市
坚持计划经济,发展商品生产,必须有一个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这里讲的“市场”,不能作消费品买卖场所的狭义理解,而是指的社会再生产两大部类的交换和流通。这就必然涉及我国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另一个大问题,即中心城市与条块的关系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具有两种管理职能,一种是行政管理职能,一种是经济管理职能。“条条”和“块块”也有两种。一种是行政管理的“条块”,即按照部门、地区的行政系统、行政区划,自上而下层层下达指令,来组织和管理社会活动。它所强调的是纵向联系和行政关系,是一种垂直型结构。另一种是经济管理的“条块”,它是按照经济利益和经济生活的内在联系,主要运用经济办法组织经济活动,大量的是横向经济联系,是一种网络型结构。过去我们用行政上的条块管理来代替经济上的条块管理。按部门系统来管,就割断了部门之间和部门与地区之间的横向联系;按地区来管,则割断了地区之间和地区与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这种分割封锁的体制阻碍我们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社会化大生产,难以形成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很不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经济管理的“条块”相互之间既然不是割裂的而是紧密结合的,它们的结合点在哪里?不在部门,也不在地区,而是在城市。这是由城市的经济特征决定的。城市,在历史上就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到了近代,城市更成为一定区域内生产、流通、技术、教育、金融、信息、服务的中心。发挥城市组织经济的作用,有利于实现条块的紧密结合,符合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因此,应当把城市作为国民经济组织管理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
要发挥城市的作用,特别是中心城市的作用,就要改变过去那种把经济的管理权限大部分集中在部门和地区的体制,也就是说,部门和地区都要放权简政。首先是部门和地区一般不要再直接管企业(铁路、民航、邮电、电力等部门除外),企业由所在城市统一协调管理。极少数社会化程度特别高、产品面向全国、一个城市不宜管理的大型骨干企业,可考虑由国家综合部门管,但也要接受城市的协调。从长远来看,部门和地区不宜直接管物资的分配调拨,除极少数物资可由国家物资部门统一供应外,绝大多数物资应通过市场,由企业自由选购。中央各部简政放权以后,日常事务性工作大大减少了,便可把主要精力用在加强宏观决策、行业规划、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方面。同时,也就有可能对原来主要按照产品来划分的各专业部门进行调整合并,向综合性的部门发展,更好地适应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搞活企业和当代科学技术综合发展的新形势。各地区也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着重搞好区域规划、地方建设,检查监督本地区所有经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计划、政策和法令的情况,这样,地区的行政经济管理机构也可进行大的调整和精简。
强调发挥城市的作用,并不是要把原来部门、地区的管理权限和管理办法原封不动地移交给城市。扩大市领导县也不是局限于行政区划的扩大,那样又会变成新的“块块”。城市必须跳出老框框,走一条按照经济的内在联系、以经济办法为主管理经济的新路子。城市的职能也主要是“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而不是具体地去干预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因此,对城市来说,同样存在着简政放权的问题,把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力真正放给企业。在城市工作的同志必须思想明确,我们所要扩大的,不是城市行政管理的权力,而是它的经济组织和协调的权力。把城市搞活,目的在于把企业更好地搞活,充分挖掘企业的巨大潜力,激发企业的活力,这是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的基础。
计划调节和市场机制
计划经济作为一种先进的、完整的经济制度,具有多种多样的调节方式和调节手段,但归纳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计划的调节,如计划决策、计划平衡、计划指标等;二是市场机制,即价值规律通过各种经济杠杆发挥调节作用。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计划与市场机制有着不同的作用方式、作用范围和重点,彼此相辅相成。计划的调节具有直接的、强制的性质,它的任务主要是解决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问题,解决发展目标和重大比例关系问题,解决生产力的布局问题,解决投资政策和重点建设问题,等等。这些方面是计划调节的特长和优势,市场机制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因为解决这类问题,需要从全社会利益出发,掌握国内外全面的经济、科技、社会信息,这只有社会主义的国家能够胜任,并通过制定统一的国家计划来达到目的,任何一个部门、一个地区都是不可能做到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是通过调节经济利益关系间接地实现的,它的任务主要是解决千百万种商品的产供销衔接问题,品种花色质量问题,企业的技术改造问题,经济协作问题,经营管理问题,等等,这是它的特长和优势,而统一计划却往往难以完成这样的任务。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经济联系高度复杂化,人们的需要千差万别,而又处于不断变化中,如果按既定计划来生产,就不可能对迅速变化的社会需求做出灵敏反应,不利于满足群众的消费需要。而市场机制在这方面则要灵活得多,它不仅可以促使企业面向市场、面向需求,努力开发新产品,而且会推动生产者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计划和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两个主要的调节手段,二者互相补充,但却不能互相取代,硬要用计划指标去代替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和硬要用市场机制去代替统一计划的职能一样,都是不能成功的。计划协调市场,市场调整计划,各有侧重,有主有从,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能构成现阶段完整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
计划既然主要是解决宏观经济方面的问题,那么,它就应当管好大的,放开小的。如果计划不分主次,势必越搞越繁,越繁越脱离实际。据说有的社会主义国家计划指标多至两千万个,仍解决不了产需脱节的问题,就是有力的证明。目前,我们的指令性计划范围仍然太宽,指标仍然太多,需要继续减少,通过计划和政策,把大的方面管住,把大框框定下来,其他经济活动就可以尽量放开,在计划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这样做可能会出现暂时的、局部的不平衡,但并不可怕,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引起价格等经济杠杆的调整,使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动地作出反应,并相互协调,就可以使矛盾在运动中不断得到解决。只有当市场的调节机能失常,导致不平衡过分扩大的情况下,才需要上级管理部门采取干预措施,加以矫正。
需要指出:无论计划也好,市场也好,都必须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尽可能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必须反对那种只重视速度,不重视效益,只重视建设,不重视人民生活,只重视计划,不重视市场需要的片面观点和做法。
为了使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解决好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衔接问题,在计划的制订上,也要有一个大的改革,特别是需要把长远计划、五年计划的制订下达同年度计划的制订加以区别。长远计划、五年计划是从长远利益出发,着重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问题,正式计划应当自上而下地下达,指导整个国民经济按照规定的目标前进;而年度计划是着重解决社会当前需要的问题,计划的制订应当自下而上,主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经济合同为基础,由企业自行制订,通过市场的横向联系实现产销的衔接和平衡,国家不必多加干预。少数国家需要掌握的产品,可采取向企业优先订货的形式,每个企业都有责任保证完成下达的订货任务。总之,国家重点放在搞好中长期计划上,企业重点放在搞好年度计划上,这是社会主义计划管理需要改革的一个新的重要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更好地发挥计划的作用,大大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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