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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优秀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 河北省设立“园丁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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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8
第1版()
专栏:

鼓励优秀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
河北省设立“园丁奖”
本报讯 为了鼓励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从事平凡而光荣的劳动,加强国民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省委提议,河北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设立“园丁奖”。
“园丁奖”的奖励范围限于幼儿教师、小学教师。省政府每年拨出专款一百万元作为“园丁奖”奖金,全省每年奖励二千余人。
受奖者条件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既教书,又育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二)思想解放,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发展幼儿教育,普及小学教育,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中作出重要贡献者;(三)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努力建设文明学校、文明班级,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四)长期坚持在山、老、边、穷等艰苦的地方从事教育工作,并作出突出成绩者。“园丁奖”每年评定一次,于12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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