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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石就中央下放人事管理权后提出五点要求 层层尽职尽责搞好干部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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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9
第1版()
专栏:

乔石就中央下放人事管理权后提出五点要求
层层尽职尽责搞好干部管理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乔石今天上午在中组部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干部司局长会议上说,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要层层尽职尽责,切实搞好管理工作。
他强调指出,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如何适应我国经济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形势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央书记处明确指出: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要贯彻“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中央只管下一级的主要领导干部。中央书记处的这一重要指示,为全党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确定了基本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决定现在由中央管理的干部人数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一,原来由中央管理的干部人数的三分之二交给下一级组织去管。这就加重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各部委管理干部工作的责任。这样做,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他们做好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各项干部制度的改革,加快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建设,更好地为对内搞活经济和对外实行开放政策服务,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此外,这样做也有利于组织部门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工作。
他说,中央下放了人事管理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也要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决定精神,相应地下放一部分人事管理权。中央部委对在地方的、业务上属于双重领导关系的下属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从管干部与管业务相结合、促进事业的发展来考虑,要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事业主管权的下放,而下放干部管理权。对双重领导的单位,无论是以中央各部委管理为主、地方协助的,还是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部委协助的,在任免其领导干部之前,主管的一方都要征求协管一方的意见,并在充分尊重和认真考虑这些意见的基础上,由主管的部委或地方党委作出决定,要改变过去那种互相扯皮、久拖不决的现象。
乔石就中央将司局长和一些重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下放给各部委管理后,如何作到层层尽职尽责,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选拔和使用干部必须认真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干部标准,提出了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反复强调要大胆选拔那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专业知识,有干劲,能开创新局面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凡属“三种人”,反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和各种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一个都不能进领导班子,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也不能进领导班子;德才平庸、不能坚持党的原则的“老好人”也不能提拔。同时,中央还明确指出,审批干部一定要把好政治关、年龄关、文化关。几年以来,我们是按照中央的上述指示精神做的。经过机构改革,司局一级领导班子作了调整,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一是年龄老化问题虽然有所缓和,但未根本解决,没有形成梯形年龄结构;二是文化偏低的状况仍普遍存在;三是专业干部和有专业知识的干部少。这种状况,同司局级领导班子所担负的繁重任务是不相适应的,需要继续采取措施加以调整。
今后,司局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要逐步实现梯形配备,年龄超过六十岁的司局级领导干部,原则上要按照规定离休、退休。司局一级机构原则上不再新设顾问。原有的顾问,如年高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也应退居三线。司局领导班子要逐步实现知识、专业结构的合理化。各部门主要技术、业务司局的新任司局领导干部,一定要懂本单位的专业,一般应有相应的技术职称。经过努力,在今明两年内,司局领导干部应有一半以上达到大专文化程度,主管经济、科学技术的司局领导干部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达到大专文化程度。同时要按照业务需要,恰当搭配专业人员,力争实现领导班子智能的合理组合。司局领导班子还必须按照机构改革期间中央规定的人数进行配备,不能突破。
二、要加强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领导班子的建设。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这有历史原因,也是必要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要求我们在重视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把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设好。这一点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现在有约半数的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内行偏少、专业不够配套,厂长(经理)、特别是书记的配备同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差距更大。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这两三年究竟提了多少有知识、有闯劲的、能干的中青年上来了?那些年老体衰,不懂行的,特别是那些不干事的,热衷于搞不正之风的,换掉了没有?检查起来,我们的实际工作同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是有差距的。今后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改变过去视野比较狭窄,对从事经济工作、文化教育工作、科技工作的干部不熟悉的状况,并且采取有力措施,在今明两年内,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把这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好,其中党政的第一把手,力争在1984年、少数在1985年达到大专文化程度。
三、要大胆放手地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几年来,我们在干部工作中,逐步打破过去那种神秘化和手工业方式,创造了许多走群众路线的好方法,开阔了视野,发现了大批优秀人才。今后选拔领导干部,仍应采取个别了解,小型座谈会,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组织部门考察,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的办法。这样做,可以使我们对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以及担任何种职务合适等,有个真实的、全面的了解,避免主观片面性,既防止压抑人才,又避免任人失当。
四、要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改善管理干部的方法。一是要明确职责。各部委确定了自己管理的干部范围以后,还要督促和帮助下级机构确定干部管理范围,并按照职责分工,把干部管好。二是要加强考察了解干部的工作。各部委对自己管理的干部,一定要经常考察了解,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提拔使用干部时,必须直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三是要充分发挥主管和协管两方面的积极性,在任免干部时,各部委要主动征求地方党委的意见,互相尊重,共同管好。四是要减少层次,简化审批手续。五是组织部门要认真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各级组织部门的工作方法要适应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努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有任免不当的,要及时提出来,该纠正的予以纠正。
五、要正确处理党委管理干部的范围和干部级别待遇之间的关系,认真解决好干部的待遇问题。各级党委确定管理干部范围的出发点,不能单纯从具体单位的规格和干部的级别待遇出发,主要应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各项改革,有利于促进工作来确定。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有副部长级以上干部,也有不是副部长级的干部。后者不能因为列入中央管理范围而提高待遇,其所在单位也不能因此而升格。原来由中央管理的司局长,这次下放给各部委管理,他们原来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并不因此而降低。解决干部待遇问题,不能根据党委管理干部的范围去确定,而应按照解决干部待遇问题的有关规定办理。
乔石最后说,要搞好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部门、干部部门一定要加强本身的建设,搞好本身的“四化”,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决不能墨守成规,要站在改革的前列,去积极地试点,大胆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把干部管理工作搞好、搞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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