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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尾巴”翻案的丑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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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1
第4版()
专栏:案例分析

为“小尾巴”翻案的丑剧
徐永杰 陈友根
河南洛阳市纱厂西路有个号称“小尾巴”的家伙,去年因强奸罪被捕。在法院审理期间,竟有一帮人有组织地为他翻案,演出一幕骇人听闻的丑剧。
害人的“小尾巴”
“小尾巴”真名杨红伟,十九岁。从1981年以来,因掏包、打架,曾被拘留、劳教。去年5月到7月,曾三次从劳教所逃跑出来,继续作案。
前年夏天一个上午,杨红伟将一少女××强奸,该女不堪侮辱,将杨犯的右手咬了一口。去年8月9日,杨犯从劳教所逃跑出来后,又将一女青年骗到菜地,拳打脚踢,将其强奸。随后又剥去女青年的衣服,让她站在雨地里。正当杨犯继续作恶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倾巢出动
案发后,罪犯的父亲杨钊(洛阳市手表厂教育科长,共产党员)和哥哥杨红杰、杨红光四处奔走,网罗罪犯的“小兄弟”郭益民、谢金花等十五人(有七人被拘留、强劳过),造谣惑众,说杨红伟根本不存在强奸问题,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法院“喊冤”,并威胁那个受害的女青年。杨钊说:“俺孩子不会饶了她!”杨红杰说:“只要判俺弟弟重刑,俺妈一蹬腿,俺爸也活不成,我就把她杀了,我也不活了。”郭益民叫嚷:“如果杨红伟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给她们搅和搅和!”同时,他们哄骗这个受害人推翻原供。杨红杰对该受害人说:“只要你救俺弟弟一命,俺全家感谢你,要啥给啥。”为了表示“诚意”,杨红光亲笔写下字据作保证。面对威胁利诱,这个受害人精神负担沉重,只好躲在朋友家。
这帮家伙见此人没上钩,又在另一受害少女××身上做文章。首先是罪犯的父亲杨钊出马,找到××的父母,以替××找工作为条件求情。郭益民到处散布说:“那天我在现场,根本没有强奸,这是陷害杨红伟。”接着,郭益民拉上××到西工区法院作了伪证。
去年12月14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没有听信伪证,对杨红伟判了重刑。宣判后,这伙人继续为杨翻案。谢金花受杨红杰的指使,夜晚趁××下班的机会把××叫到家,多人围劝,并监视她当场写一份推翻杨红伟强奸的材料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另抄一份给杨红杰。事后,杨红杰因不见市法院找,就同谢金花等人拉上××一起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翻供。为防止事情败露,杨红杰把这伙人找去吃请,然后威胁××说:“法院办案人员如问我父亲去过你家没有,你全家就说没有,否则别怪俺不客气。”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西工区法院对这起翻案活动很重视。他们首先对杨红伟的犯罪事实又重新进行研究,认为罪犯强奸妇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必须从重惩处;杨钊等人威胁受害者,用假证明的方法来妨碍司法机关及时揭露和惩办犯罪分子,极力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了包庇罪,必须依法追究。最近,公安机关已对杨红杰、杨红光、郭益民、谢金花等人审查,其他参与者也将分别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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