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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钊为何入“另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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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2
第4版()
专栏:漫话

杨钊为何入“另册”
望汶
读昨天人民日报四版刊登的题为《为“小尾巴”翻案的丑剧》的报道,有一点疑问。
号称“小尾巴”的罪犯以残忍手段强奸少女,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罪犯的父亲杨钊(洛阳市手表厂教育科长,共产党员)纠集罪犯的两个哥哥及其“小兄弟”们,威胁受害者,出具假证明,企图为“小尾巴”开脱,犯了包庇罪。奇怪的是,从报道中看,因包庇罪而被公安机关收审的人中,独独少了为首分子杨钊。奥妙何在?有三种可能:
一,在某些人看来,杨钊是党员干部,对他动不得法,入“另册”后从轻发落,也许就是给个党纪处分,或者交上一份检查,轻轻打上几下“手板”就是了;
二,杨钊本人到司法部门“通了路子”,堵了某些人的嘴;
三,杨钊有很硬的后台,使得执法人员碍于情面,“英雄气短”,法网难张。
当然,以上都是姑妄言之,事实究竟怎样,局外人难以道破。但是,问题是明摆着的:包庇罪犯的主角杨钊却入了“另册”,能说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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