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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集体、个人联营公司 武昌湖十三万亩水面衰而复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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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3
第2版()
专栏:

成立国家、集体、个人联营公司
武昌湖十三万亩水面衰而复荣
本报讯 记者王礼贶报道:安徽望江县十三万亩水面的武昌湖,实行国家、集体、个人联合开发经营,湖区秩序由乱变治,群众由怨湖、闹湖变为爱湖、管湖,生产由衰落转为繁荣。去年捕捞成鱼二百五十万斤,向国家提供商品鱼一百五十万斤;今年投放的春片鱼种和夏花苗鱼,又比去年有较大增长。
武昌湖沿湖有四十二个大队,近二十万人口,但鱼虾的捕捞和养殖,过去全由国营渔场独家经营,损害了沿湖群众的利益,改变了他们历代沿袭下来的生产、生活习惯,加上少数人肇事,致使渔场和沿湖群众矛盾至深,1979年和1980年的捕捞季节两次发生群众抢鱼闹湖事件。为改变这种混乱状况,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商品鱼生产,望江县在1981年作出由国家、集体、个人联合开发、经营武昌湖的决定。还成立了渔业联营公司,选举了董事会,制订了联营章程,吸收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人股金二百四十五份,总计十四万六千多元,其中武昌湖渔场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在联营公司入股。渔业生产实行群管与专管相结合的办法,规定只有股东才能在捕鱼期按照董事会的安排领证捕鱼,并要向公司缴纳资源增殖费和承担向国家交售鱼的任务。
实行联合开发、经营后,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吸引了更多的人来参加渔政管理。武昌湖联营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年5月,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关怀下,联营公司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将股份从原来的二百四十五股扩大至三百三十股,同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湖区管理责任制的办法。实践证明,联营是开发大水面,把资源优势变为商品优势的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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