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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走“回头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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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3
第2版()
专栏:

7月13日本专栏刊登读者吴开远同志文章及上海两家烟杂店承包的报道后,到7月底止,收到来稿百余件,对承包后职工分配问题发表了意见。大多数同志认为,这两家烟杂店的分配符合“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顾客得甜头”的原则,是合理的。少数同志提出不同意见,主要是,一、分配要正确体现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以及劳动强度不同在劳动报酬上的差别,即考虑行业、工种等的差异;二、要有合理的定额,超额者奖、亏额者罚。在企业没有合理定额情况下,不宜简单提倡职工收入增多。这期选登了其中有代表性的三篇来稿,供大家思考。
克服“大锅饭”弊端,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是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当前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课题。欢迎大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继续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介绍本单位成功的经验。关于上海两家烟杂店承包后职工收入多少的具体问题,就不再讨论了。
——编者
千万别走“回头路”
北京房山县良乡镇 刘振祥
在劳动分配上的“大锅饭”延续了二十多年,它象慢性毒药一样,使人民受穷,国体虚弱,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革掉了“大锅饭”,才根本扭转了这种局面。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意见是一定要坚持走下去,千万别走回头路。
得的多少不是问题的本质,关键是看是不是劳动所得,是不是合乎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这一原则,如果是多劳而多得,多有何妨?过去吃“大锅饭”时,整天削“尖”、割“尾巴”,闹得路越走越窄,日子越过越穷,究竟有什么好?我曾到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大队参观,亲眼见到他们在革掉“大锅饭”后迅速走上了致富的道路。我认为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大锅饭”都应革掉,万元户、冒尖户、先富户越多越好。左邻右舍,不应要求照顾,而应学、赶、超,发挥自己的优势,长志气,学本领,闯自己致富的路,不能嘟嘟囔囔,埋怨别人走快了,也不能叫人家停下来,更不能叫人家倒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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