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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有见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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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3
第6版()
专栏:天下事

并非有见识
高常筠
7月26日,美国海军喷气战斗机“经过五角大楼、国务院和白宫的官员批准”,在锡德拉湾的上空进行了一次“自由飞行”,目的是“为了突出表明美国对于一些国家提出过分的领水要求感到不悦。”
据报道,美国海军和空军的飞机每年在全世界十几个地区进行这种“自由飞行”,以表明美国对这些地区的国家规定的领海范围的“不悦”。
美国军方官员在解释这种“自由航行活动”时,怪罪于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它们的领海范围从三海里扩大到十二海里,又扩大到二百海里,“逼迫”美国“来到一个必须行使我们的权利的十字路口,……否则就会失去这些权利。”五角大楼的官员干脆说:“美国随便哪一天都有可能在世界上一些提出过分领水要求的国家的沿海行使自由航行的权利”。据说,这一番言论竟是出自一位“有见识的官员”之口。
这种话真的表明说话者有见识吗?
规定领海宽度是各国主权范围之内的事。每个沿海的主权国家都有权根据本国的地理特点、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并照顾到邻国的正当利益以及国际航行的便利,合理地确定领海的宽度和范围,谁也无权干涉。目前各国关于领海的宽度规定不一,自三海里、十二海里至二百海里不等,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制订的海洋法公约,至今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没有签字。因此,美国无权告诉别国:它们的领海宽度应该如何如何;更没理由用显示实力的办法来向别国显示美国关于领海宽度的主张。国际法允许一国船只为了航行上的便利“无害通过”别国领海,但不允许飞机在别国领海上面的领空“自由飞行”,也不允许以“无害通过”为借口对别国炫耀武力或者进行武力威胁,因此,军舰是否可以“无害通过”仍然是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别国的领海和领空,宣称“随便哪一天”都有可能行使“自由航行”或者“自由飞行”的“权利”,这种态度只能说是霸权主义的表现,不利于缓和世界和地区的紧张局势,当然也不利于维护和平。
每个国家,尤其是大国,都要意识到自己在当今世界上的责任和作用。它的一言一行要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无论如何,只要自己认为别人的规定或做法是“过分”的,就要在随便哪一天、随便哪个地方行使一下自己的什么权利,绝非什么“有见识”的表现,而是十分危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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