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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应做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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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4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错了,应做检查
读了6月28日你报第五版刊登的车英林同志的题为《写一点文章参加学术讨论这样难》的来信,想讲几句话。
写学术论文,参加学术活动,在我国是受《宪法》保护的,不仅不应阻拦,相反,应予支持。黑龙江省旅游局党组书记、主管局长为什么竟置《宪法》于不顾呢?任何单位的任何人,钻研业务,写学术论文,可以是领导事先安排,也可以不需领导安排,这是普通常识。“局里没人写论文,你是出风头、个人主义。”言外之意,在这位局长管辖下,谁也别想写论文,否则就是“出风头、个人主义”。这话说得太没有水平了!
车英林把论文送领导审批,是出于对领导的尊重,而被人尊重的人却做出有负众望的事,实在太不应该了。
至于党组书记说:“我就这样批了,错了我检查。”言外之意,无非是:我有权,看你怎么办?
办法是有的,请这位书记和这位局长学习一下《宪法》,然后履行“错了我检查”的诺言。这样做了,群众是欢迎的。 辽宁镁矿公司 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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