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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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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5
第2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实施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已于最近公布实施。《办法》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出口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和储运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检机构申请注册。在取得注册证书和批准编号后,方准加工生产或者贮存出口食品。商检机构对一切出口食品都要进行卫生监督和检验。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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