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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适用劳动保险条例企业三日开始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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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04
第2版()
专栏:

  北京适用劳动保险条例企业三日开始登记
【本报讯】据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发布通告,自三日起开始进行北京市目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企业的登记工作。该通告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定期实行的决定”,业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见二月二十七日本报)。凡合于该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均须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公布的“关于劳动保险登记手续的规定”(见三月一日本报),自三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至劳动局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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