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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峰矿区益华纱厂 医生污辱女工案 中央有关部门调查明白,提出处理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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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0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峰峰矿区益华纱厂
医生污辱女工案
中央有关部门调查明白,提出处理意见
编者按:河北省峰峰矿区省营益华纱厂医生郭月宇强奸女工连吉平的事实经过是这样:一九四九年七月间,该厂老工人连好坤的长女连吉平(亦在该厂做工)有病,到医务所看病。该所医生郭月宇历来作风不正派,就将十五岁的女工连吉平强奸了。当时,连吉平怕丢人,没敢向别人说出这事。后来,她因身体不舒服,又去医务所看病。医生郭月宇当时发现连吉平有孕,即威胁连吉平不许告诉其父母,并强行替连吉平打胎。先后共给连吉平打了二十二针。每打一次针,连吉平就流血两三次。最后,孩子打下来了(已死),连吉平的身体却遭受到严重的摧残。现连吉平下身已经不能站立,将成残废。
该厂工会副主任刘金富于一九五○年六月间发现这一事件后,即向连吉平一再动员;连吉平才说出了真实的情形。工会于六月十八日追问郭月宇。但郭月宇强词夺理,坚不承认。工会不得已乃将郭月宇送到和村镇派出所。
但是,该厂厂长郝诚却毫无原则地包庇郭月宇,不仅将郭犯保出,并颠倒是非,诬蔑老工人连好坤与其女连吉平通奸,在厂内私立公堂,将老工人连好坤押了两天。被侮辱的女工连吉平却被该厂于一九五○年四月间开除。后来该厂将连好坤、郭月宇送交矿区政府人民法院处理时,郝诚还替郭月宇辩护。该厂中共支部书记崔贵元亦毫无立场,包庇郭犯。
经过审讯,郭月宇才承认了犯罪事实。矿区人民法院乃于去年八月九日正式判决郭月宇有期徒刑二年半。兹将全国总工会、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经过和处理意见发表如下: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报工人日报一月十七日二版刊出了河北省峰峰矿区益华纱厂医生郭月宇强奸女工连吉平等有关事件之后,已引起了各方面之深切注意。一月二十四日,全国总工会、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中国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即组织工作组到该厂进行深入调查;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当即电令轻工业处处长刘栋同志就地调查,电令郝诚厂长回厅报告情况;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总工会邯郸办事处、峰峰矿区党委会、峰峰矿区人民监察委员会、峰峰矿区总工会、矿区人民法院等单位也派人到该厂去调查。工作组到该厂后,分别在工厂工人、职员、干部、党员,村中群众、干部、邻居、当事人等各方面再三深入调查,并召开了一次全厂干部会议、工会委员会会议和职工大会。到二月三日,终于把全部案件弄清,并取得了一致的认识。
工作组回来后,二月十三日下午,全国总工会、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中国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三个单位邀请中央人民监察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主妇联、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共中央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人日报等单位代表,开了一次座谈会,报告了调查经过和调查结果。经过各单位代表的研究讨论,并一致通过以下处理意见,提交河北省处理这一问题时参考(中共中央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已指示中共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即时抓紧,正确解决这一问题):
一、女工连吉平,遭郭月宇强奸,且遭非法打胎,受到严重的摧残,郭月宇固应负责任,行政上错误地解雇连吉平,亦为不当。行政应恢复连吉平厂籍,补发其工资,负担疾病之医疗;如果治疗不愈而残废,连吉平之生活费应由郭月宇负主要的责任,保障连吉平的生活和治疗。
二、医生郭月宇,破坏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强奸未成年之妇女,并非法打胎杀命,实属双重违法;同时,事件暴露后,审讯中不但无悔过表示,反狡诈诡辩,倚仗厂长等支持,诬赖连好坤父女通奸,这是对工人阶级莫大侮辱。因此,地方政府原判二年半的徒刑,实属太轻;应从新审判,依法加重治罪。
三、厂长郝诚,平日骄傲自大不依靠工人阶级,压制民主;而事件发生后又不依靠群众,主观偏信,不据实办理,颠倒是非,私立公堂,庇护罪犯,污辱好人,破坏法纪,给党和政府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故在行政上应给以撤销本兼各职的处分,并建议党委和政府给予党纪和法纪的处分。
四、该厂共产党支部书记崔贵元,失去共产党的立场,没有及时纠正或制止错误的发生,反而支持顺从郝诚厂长,亲到政府替郭犯辩护,建议华北局给以应得处分,以教育全党和崔贵元本人。
五、该厂工会正、副主任郁高翔、刘金福平时脱离群众,在此事件中又没有体会连氏父女所受的污辱与困苦、坚决保护工人利益、向行政上的错误作斗争,丧失了工人阶级的立场。因此,上级工会应给以撤职处分,由职工群众另行改选。
六、峰峰矿区政府在受理此案后未到当地就审,让产后半月未恢复健康的连吉平连续提审三次,每次往返都要走六十里地山路,致成疾病,至今下身仍不能直立,如此不体贴群众疾苦的工作方法,应作深刻检讨。
七、该厂厂长、工会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应把此事件所犯错误在工人群众面前做深刻检讨,并在报纸上公布。
八、峰峰矿区党委会高福东同志勇于站在工人阶级立场,暴露真相,应受表扬;峰峰矿区党委会组织部长不能坚持原则,讥讽高福东写稿,应做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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