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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先让群众 招工不开“后门” 青岛市第二住宅建筑公司党委成员带头端正党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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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6
第4版()
专栏:

分房先让群众 招工不开“后门”
青岛市第二住宅建筑公司党委成员带头端正党风
据新华社济南8月5日电 (记者孙修纯、王彪)青岛市第二住宅建筑公司党委成员,在分配住房和招工等问题上严格要求自己,受到群众的赞扬。
这个公司自1981年以来,共建起五幢三百多套职工宿舍。在领导和群众住房都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公司党委成员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原则,一让再让,没有一个住新房的。党委书记王维强,按规定可以住五十到七十平方米,可是直到现在他仍然住在只有二十二平方米的一间半旧房里。党委副书记刘云森一家五口,爱人下肢残废,大女儿和儿子都到了结婚年龄,住两间共二十三平方米的房屋。很多职工建议分给他一套,他谢绝说:“看到同志们住上新房,比我自己住上更高兴。”当群众提出,党委成员、副经理高洪法是1942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应该分一套新房时,高洪法说:“资格老更应该带个好头。”
这个公司的党委成员在招工中也严格按原则办事。有的单位的领导想通过熟人关系把自己的子弟或亲属安插进来,都被党委成员婉言拒绝。对本单位职工的子弟,一律严格按招工条件,量材录用,合理分配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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