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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造林 互助互利 南海五年内投资五百万元给连南造林五万亩 连南在十五年内偿还三万立方米木材给南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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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7
第1版()
专栏:

合作造林 互助互利
南海五年内投资五百万元给连南造林五万亩
连南在十五年内偿还三万立方米木材给南海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南海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挂钩协作,最近达成开发性合作造林协议,为发展山区林业开辟了资金渠道。
协议规定,从1984年起五年之内,由南海县每年给连南投资一百万元,连南利用这笔资金每年营造丰产林一万亩,五年共营造丰产林五万亩。同时,规定从1985年至1999年十五年内,由连南用三万立方米木材偿还南海县的投资款和利息。
这就有效地解决了南海县发展工农业生产所需的木材。而连南瑶族自治县有了南海县这笔资金,可以加速林业生产的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
上述协议经省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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