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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场店“蛀虫”的新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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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7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且看场店“蛀虫”的新活动
上海一些菜场、副食店实行承包责任制后,由于管理跟不上,“蛀虫”活动频繁,缺斤短两严重。
虹口区一家菜场共三十名职工,有贪污行为的多达二十八人。一天贪污十几、二十多元是平平常常的,多者一天贪污四十元。尤以卖鱼卖肉的营业员为甚。有的菜场实行抓一罚百的办法,有个肉柜营业员偷两元被罚两百元。他全部认罚,但请求别调出肉食柜,结果,过不多久又全数捞回。虹口区一个肉柜营业员偷两元,被罚了四百元。罚款交齐后不到三个月,他居然又捞回一千五百元。
实行责任制后,本应在管理方面更为严密,管理不严,反而造成新的漏洞。过去各肉柜营业员共管一只钱箱,一起点交。联销计酬后,各管各的,以便计算工作量,但却同时为贪污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好肉搭些差的,瘦肉掺些肥的,加上短缺斤两,一天下来后,按领出的猪肉交足定额,余下的大多可装进个人腰包,无人知晓。去年上海肉类调价前一天,肉食店生意特好;长宁区组织检查组突击检查,发现肉柜营业员营业所得与领出猪肉斤数的实际价值相比,最多余款数达五十二元。卖鱼“油水”更足。进货是统货统价,分类出售就可以获得超过进价的钱款。一般仍按进价上交。菜场去水产公司进活鱼时,一般无法过秤,用水斗车拉去,卖得多少算多少,结果有人从中做“手脚”、贪污。有家菜场有一次连水产押车的人一起参与,共贪污两百元,大家吃喝一顿,余款瓜分了事。
水果、南货店贪污者也不少。水果篓装或袋装出售时,往往以次充好,一袋一级的塞进一些等外的。有些人通过这种办法,悄悄把钱塞进了个人腰包。有一家南货店简单地实行少钱大家罚,同柜营业员分担一半,店里负担一半,没捞的跟着连坐的办法,结果老实人吃了亏。有个柜组六个营业员,一个月少钱竟达三千二百元。
上海市财贸部门的同志还反映,由于价格政策不合理,还造成“赚钱不吃力,吃力不赚钱”的现象。群众欢迎的大饼油条,还是五十年代的价格,做得多、亏得多。有的劳模承包后,为了满足群众要求,继续做大饼,结果包得多赔得多,连奖金都得不到。大众化点心少了;酒席和利润高的品种越办越起劲。有的酒席利润高达60%。因此,有的区饮食公司动员基层多办酒席,连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店也大办酒席,并说,“只要不露天就行了。”
与此同时,一些基层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却错误地以为,实行承包责任制,不吃大锅饭,就是解决了党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党员搞好承包就行了,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没啥可搞,结果,问题接踵出现。上海财贸战线的一些党的工作者呼吁,要加强承包后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商业部门党组织面临的任务之一应当是切实保障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本报记者 郭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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