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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体制 下放权力 综合经营 黑龙江省林业生产取得新成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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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9
第2版()
专栏:

改革体制 下放权力 综合经营
黑龙江省林业生产取得新成绩
本报讯 记者吴坤胜、通讯员李师明报道:黑龙江省林业厅在整党中认真端正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立志改革,开创林业工作的新局面。今年全省植树造林六百二十一万亩,大大超过全年计划造林五百万亩的任务;全省有三个地区造林超过一百万亩;列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体系的二十八个县,营造农防林一百三十七万亩,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一期工程项目;林业各种经营的项目显著增加,效益越来越好,药材、木耳、建材等商品性生产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0%;护林防火工作也是建国以来最好的。
取得上述成绩,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改革林业管理体制,调整条块关系。林业厅同黑河行署试行了“一放二包”:放,就是把原来省厅统管的一些国营林场、苗圃、车队、贮木加工厂等企业单位,下放给地区林业局统管,地区再向市、县场圃一放到底;包,就是实行财务大包干,“确定收支基数,超支短收不补,超收按比例分成,一定五年不变”。
内包外联,综合经营。内包,就是打破“铁饭碗”,把育苗、造林、森林经营,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的生产和管护都承包给职工、家属,兴办家庭林场,搞开发型、保护型、利用型承包。
外联,是对国营林场内部承包有余的林子和宜林“两荒”地及其他自然资源,实行与各行业、群众联合经营,或者吸引附近群众参加各项林业生产活动。
发动千家万户办林业。划到群众手中的“两荒”地由去年的一百八十九万亩,增到五百三十万亩。同时发了林照,做到地到户,照到手。现在,全省造林“三户”从去年的二十三万户增加到五十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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