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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市自治区检察长会议提出 要深挖隐藏较深的刑事和经济犯罪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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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13
第4版()
专栏:

全国省市自治区检察长会议提出
要深挖隐藏较深的刑事和经济犯罪分子
本报讯 记者吴恒权报道:昨天结束的全国省、市、自治区检察长会议提出,在继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要把重点转向那些隐藏得比较深的、仍在作案的刑事和经济犯罪分子。
这次会议是8月2日召开的。会议交流了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和参加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情况,总结了经验,研究了今后的工作。
参加会议的检察长们认为,今后各级检察机关除了继续打击浮在面上的刑事犯罪分子以外,要着重打击那些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打击流窜犯,追捕在逃犯。要把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引向深入,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就要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对轻微违法犯罪分子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立功赎罪的政策;坚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制度。
会议指出,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政策的放宽,对过去处理的案件,按现在的政策规定不应定罪的,各地检察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如当时的法律政策不应定罪,现在也不应定罪的案件,应予以纠正。如当时应定罪而现在不应定罪的案件,尚未办结的要按现在的政策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主持会议并作了会议总结。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代表一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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