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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犯法者的下场——广东普宁县公安局原教导员林绍义索贿受贿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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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14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执法犯法者的下场
——广东普宁县公安局原教导员林绍义索贿受贿被判处死刑
中共汕头市纪委、中共普宁县委联合调查组
在广东省普宁县一个引人注目的展览厅里,摆满了县公安局原教导员林绍义从1977年至1982年受贿的钱财:人民币三万六千三百多元,港币二万五千二百元,彩色电视机一台,收录机四台,电风扇三台,进口手表十块,重量共一百一十二点八克的十八件金饰品,鳘鱼胶七斤六两,洋参一斤一两,高丽参七点七两,高质量布料一百六十四块,外国名酒六十四瓶,还有燕窝、血清白蛋白等高级滋补药品、高级食品饮料、高级香烟,多种样式衣服、人造革沙发、尼龙折椅、弹簧海绵床垫,以及日产电饭锅、日本电子钟、电蜡烛、电子计算器、电动剃胡刀、各式打火机等等,使人眼花缭乱。这些确凿的罪证,把林绍义贪得无厌的肮脏灵魂以及令人发指的罪恶活动,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乔装打扮
林绍义从事公安工作二十多年,什么是犯法,什么是犯罪,他全然明白。他把自己伪装起来,以生活简朴,正经老实的外表出现。而追求的,却是一条铺满金钱的道路。他为自己定了一些“秘方”:单线接头的收受,多线接头的不收;到家里来的收受,到机关去的不收;深交的收受,一般结识的不收。开头都说,“好好好,待研究研究”,以后就看你“诚心”如何而定。大南山公社彭某为申请出港,沟通了机关一位炊事员向林绍义说情。炊事员得知林家正在建屋,便无偿地为林当炊事员。有两次,炊事员送款给林的儿子,林绍义得知之后,怕捅出漏子,都退还了。到了第三次,炊事员单独把二千元人民币送给林,林也就“笑纳”了。隔了半年,彭某如愿以偿地过港去了。这就是林绍义的老谋深算,表面不露马脚,暗中悄悄地干着罪恶勾当。他认为:过港的人受“恩”,自当感戴;未遂的,仍须为自己留下后路;相好的不会揭发,揭发了也谈不上林绍义自己伸手,况且上面说过,以后不搞什么运动了。这就是林绍义为自己安排的一条“绝对安全”的退路。
林绍义还制造一些假象,以掩人耳目。如1981年3月,他把杨某送给他的一千元港币上交政教室,并且与局长郑隆藻共订了“拒腐蚀十二条措施”。但在伪装的背后,进行着一笔笔不可告人的肮脏交易。
利欲熏心
利欲熏心的林绍义已把权力变为资本,在进行肮脏的交易中,他完完全全以送钱的多少,来衡量审批的可否先后,有时甚至赤裸裸地教唆。1979年下半年陈某为申请妻儿过港,几次托人向林绍义说情,送上人民币一千元和手表、金戒指、烟茶等物,林发现在港者是1957年逃港的,感到批准下去存尾巴,便面授机宜:“应改为因生活困难,前往香港谋生”,对方心领神会地更改了,这样,陈的儿子便于1980年2月被批准去港了。为了让陈妻从速去港,林又面授:填表时,应由刚去港的儿子提出申请,以接母过港赡养为名,不提与逃港的丈夫团聚,而且不提儿子的去港时间,因而,其母也就顺顺当当地于当年10月获准去港了。林绍义为了弄虚作假,确实挖空了心思。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即使是申请理由充分的对象,林绍义一概都以“研究研究”搪塞过去或者干脆置于脑后。斗文大队李某,在1980年底,为过港继承其父产业,几次求情于林绍义,并送了二千元,但因未满足林的私欲,时过一年多,仍未获准。1981年10月28日,林怕天机泄露,竟恐吓其是冒名顶替,“上面要查究”,迫得李当天服毒自杀(未遂)。
林绍义为了榨取钱财,达到极其猖狂的程度。派出所长王能正(已被捕)与香港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林绍义居然为他女儿去港“继承产业”办理呈批手续。当天填表,当天签证,当天由王专程带到地区公安处审批,林还亲自为王开了一张条子,找到地区公安处科长马德庆(已被捕),前后七天,王的女儿便被批准去港了。林绍义苦心经营,到此时,已有“利路宏开”之势了。他在流沙镇营造了二百一十五平方米的两层楼私宅,“关系户”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女儿要出嫁了,多少人给他送来金银首饰,丝绸绫罗;年关在即了,压岁钱也好,拜新年也罢,不外是“茶仪之用”,“勿嫌薄礼”。有一妇人,甚至攀藤附葛地同林妻结拜为姐妹,让“义姐”收下“义妹”送来的价值几千元的贵重物品……,真是名目繁多。这一切,都为了一个目的——让林绍义“放行”,以便去港过洋。林绍义门庭若市,应接不暇。仅在一年时间内,人家就“送”来了一、两万元的“情礼”,这比林教导员半辈子的工资总和还要多呢!有一个申请出境者,一人就送了一万元的港币。
逮捕林绍义后,在搜查他的家时发现:一只空茶罐内藏有人民币五百元,林竟不知送者是谁;办公桌的抽屉里,有一信封内藏人民币二百元,已被虫蛀;蚊帐顶的手提袋内,包着人民币八十元,已被蛛丝网住了;二十多条高级过滤嘴香烟发霉了;二两六钱的高丽参烂掉了;十七斤茶叶变质了。
贪婪使林绍义利令智昏了。在中央《紧急通知》贯彻以后,林绍义仍然有恃无恐地肆意作案,继续收受了十五宗的贿赂,计人民币五千八百元,港币三千元,以及价值约八百元的一批物资。到了1982年6月,林绍义与局长郑隆藻密谋策划,匆忙炮制出一张公告,妄图压制别人揭发。
上级工作组来后,揭开了解决普宁公安系统问题的序幕,王能正、郑隆藻被逮捕了。但林绍义仍旧无动于衷,死不改悔。
罪有应得
作贼者也有心虚的时候。当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日益发展的时刻,原来那一套“绝对安全”判断是否靠得住?林绍义还是有顾虑的。他煞费苦心地求取自身的“安全”,由林妻前往“阴阳先生”那里问个究竟,探问建屋的基地有无邪气,屋内的灶迹是否“干净”?暗地里,又特意找到四个申请而未去香港的人,把近四千元的现金和物资退回去,用以堵口。他还开了家庭紧急会议,筹划应变事宜,又吩咐妻子清点赃款赃物,窝藏起来。林绍义亲自出马,将人民币一万元、港币一万二千元,交到乡下二兄处;林妻将人民币二千五百元、金项链三条、金手环链一条、金戒指五只、金耳环七对、手表十块,及其它细软物品,交到舅表嫂家。经过一番周密而忙碌的行动,林绍义满以为天衣无缝,可以太平无事了。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普宁县公安局原党组副书记、教导员林绍义,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贿赂六十六宗,折合人民币六万八千多元,罪大恶极,终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判处死刑。
编后
执法犯法者绝没有好下场,林绍义就是例证。事实说明,资本主义思想的腐蚀,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完全有可能使我们队伍中极少数意志薄弱者腐化堕落成为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分子。这些人一旦掌握了一定的权力,或占据了重要岗位,其危害和影响就更加严重。同这些坏人进行坚决的斗争,彻底地揭露他们,严肃地处理他们,才能保持党的共产主义纯洁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如果胆敢以身试法,就一定逃不脱党纪国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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