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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商业改革——政企分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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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0
第1版()
专栏:

再谈商业改革——政企分开
本报评论员
城市商业改革正在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各级商业行政部门陆续把直属批发企业下放给城市,城市商业行政部门把经营权下放给企业。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有些省的同志,囿于长期形成的政企不分、封闭式、分配式商业体制的老框框,对批发企业下放到市思想不通,不愿执行;或者一面把直属批发企业放到市,一面另起炉灶,重建各种名称的直属批发企业或批零兼营的经济实体。有的城市商业主管部门仍然想多统一些,不愿把经营权下放给企业。这些想法和作法,都不符合“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组织经济生活的作用。一个城市,它不仅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工业生产的中心,而且应当是商品流通的中心。正如马克思所讲的,“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没有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开放式的批发流通体系,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商品生产也不可能得到应有的发展。现行的行政层次设置、归属于行政机关的批发流通体制,是在过去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起过它的历史作用。但是在新形势下,它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地暴露出来。因此,国务院决定把各级商业行政部门的直属批发企业下放给城市。这是改革批发流通体制的一个重大决策,也是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必要条件。企业同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在经济上脱了钩,不仅有利于商业行政部门改变政企不分的状况,集中精力加强对社会商业的行政管理,更可以避免主管部门从行政区域和部门的利益出发,对企业正常活动进行干涉。这样,就可以打破条条和块块的分割,就可以大力发展商品交流。各级商业领导干部应该解放思想,冲破旧框框的束缚,满腔热情地支持这一重大改革。犹疑观望,势必影响改革;留后手,甚至设置新的障碍,那就更不对了。
各级商业行政部门把直属批发企业下放给市以后,政企分开是不是就完成了呢?不是。市、县一级商业也面临着如何实现政企分开的新课题。政企是否真正分开,基础在市、县一级,因为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的基本经营环节在市、县。必须明确,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各级商业行政部门的直属批发企业下放到市,同市批发公司合并组成一套批发公司,只不过为城市成为商品流通中心创造了条件。要充分发挥这种作用,市、县人民政府和商业行政部门都必须大胆放手,认真实行政企分开,把应当属于企业的经营权放给企业。尤其要防止从本市、本地区的局部经济利益出发,搞新的地区分割。这样,企业才能真正按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办事,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城乡畅通、地区交流、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流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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