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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随意搜查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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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0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岂容随意搜查群众!
7月16日,湖北省竹溪县委、县纪委处理了一起侵犯群众利益的严重违法乱纪事件。
去年12月至今年元月,竹溪县中峰区派出所、林业站等单位在打击刑事犯罪中,擅自到该区黑龙乡的高丰、迎丰、同胜等三个大队四十九户社员群众家中,肆意搜查没收社员的木料、椅子、棺材等物资,还罚“乱砍滥伐”款二千二百零六元,随意强迫无辜群众劳动。(按:宪法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为什么执法单位和林业站竟无视宪法和法律规定,大规模地对群众进行搜查?是谁指使他们这样干的?)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纪委和区委的领导同志专程到受害群众的住地,召开群众大会,将非法没收的椅子一百八十七把,檩子二百五十三根,短材一百一十九件,椽子六十二根,寸分板四十六块,甲枓椿树板四块,棺材一具,木柴一千七百五十八斤,以及二十三户的九百三十八元(实交款数)罚款,全部退还了群众,搜查者在会上向受害群众作了检讨。(按:当地领导同志能及时纠正这一错误,很好。但当事者的行为属严重违法,不应检讨一下就了事。)
袁正大 沈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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