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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进一步放宽渔业政策鼓励农民发展渔业生产 象发“棉花财”那样大发“鱼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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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2
第2版()
专栏:

山东省进一步放宽渔业政策鼓励农民发展渔业生产
象发“棉花财”那样大发“鱼财”
编者按:山东省拥有几十万平方公里的海面,比全省的陆地面积还大,胶东半岛很适宜开展水产养殖。最近,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把开发水域当作一项重要事业来抓,不光是讲保护资源,更重要的是讲发展养殖。省委、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放宽政策,让“包”字下水、上船、进滩、到场(厂),鼓励农民象发“棉花财”那样大发“鱼财”。
本报荣成电 记者贾建舟报道: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8月中旬在荣成县召开全省水产工作会议,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农民象发“棉花财”那样大发“鱼财”。
山东省海岸线长达三千多公里,可供养殖的浅海滩涂三百余万亩,另外还有内外水面四百多万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棉花生产突飞猛进,1983年的总产量由1978年的三百多万担增加到二千四百多万担。但是,宽阔的水域资源却未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为了大力发展渔业,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是能承包的浅海滩涂、内外水面和海洋捕捞等生产经营项目,可以个人包、联户包、集体包,要让“包”字下水、上船、进滩、到场(厂)。对水产品渔民可以就地生产,就近销售,也可以长途运销。对于开发性生产,承包期一般定在三十年以上,承包者有继承权、转让权,六七年内不缴税金。象划自留山、自留地那样,划出一定的滩涂、水面让社员从事自营性生产,长期使用不变,收入全部归己,产品自行处理。对浅海滩涂和内陆水面,本单位无力搞的可以引进外资搞。凡是有滩涂水面而自己缺乏开发能力的地方,都可以实行“内包外联”的办法,以优惠的待遇吸引外地区、外单位前来承包开发或合作开发。同时鼓励自由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资源、劳力、技术、资金互惠互利,产销直接见面。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下,允许入股分红。对于渔业社的体制,要改纯生产型结构为生产经营型结构,改单一经营为多种经营;对于国营水产供销公司,要改“官办”为“民办”,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对于省内市场,要尽快改成多渠道、多成分、多形式、少环节的经营体制,进一步搞活。(附图片)
山东省荣成县大鱼岛大队渔民在加工、冷冻鲜鱼。
             新华社记者 时盘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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