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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活 商品多 广东省调整农副产品流通政策取得显著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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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2
第5版()
专栏:

流通活 商品多
  广东省调整农副产品流通政策取得显著成效
广东省本着“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把市场搞活”的精神,从1980年下半年开始调整了农副产品流通政策。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广东省的做法,鼓励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商品多了,供应状况就改善了,价格很自然地降了下来并趋向合理。
广东调整农副产品流通政策,主要的做法包括:
(一)缩小农副产品收购、派购范围,扩大议价范围。1983年将一、二类产品从一百一十一种减为二十一种。
(二)调整统、派购产品的购留比例或交售任务。全省生猪购留比例从“购六留四”改为“购五留五”,并允许市、县实行比例收购或派购任务包干办法。
(三)三类产品和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实行议购议销。除木材不准上市和运销,毛竹、牛皮、桂皮(桂油),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按计划收购外,完成任务后允许生产者自行处理,实行多渠道经营,议购议销。
(四)放宽农副产品集市贸易和议购议销的价格限制。集市贸易实行产销直接见面,自由议价,不搞限价。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收购三类产品和任务外统购、派购产品的购销价格,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低于当地农贸市场价格,随行就市,有升有降。取消对经营单位议购议销产品限价的规定,但必要时,对个别品种可以由物价主管部门下达最高限价或最低保护价。
(五)调整农副产品收购牌价。1984—1985年度将收购糖蔗的各种补贴因素,如奖售化肥、奖售粮食、免税糖以及价外补贴等一律折成现金,同收购基本价合并为综合价,为合理调整农副产品比价创造了前提条件。
(六)广州和其他城市欢迎并组织生产者进城出售农副产品,也欢迎国营各商业企业、供销社、其他集体商业和个体商贩运农副产品进城,批零兼售,并为他们提供场地、网点设施和住宿等方便。允许市区的货栈、批发部门、零售店、肉菜市场、宾馆、饭店等直接自行到产区采购,或者与生产者直接挂钩进货,或者在店门就地开展收购。
(七)积极开展农工商联合经营。组织国营商业和供销社采取订合同、办基地、搞联营和换购等办法同生产者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联系和联合经营,掌握货源,供应市场。
广东在调整流通政策中,也注意保证平价农副产品的供应。如粮食、食油、食糖仍按原定量供应,保证了需要;猪肉、水产品和鲜蛋也基本保持原来的定量供应。去年,广州市区粮、油、副食、日杂品的纯销售额中牌价仍占70%。猪牛羊禽蛋鱼的总零售量中,牌价仍占55.5%,议价占35%,市价占9.5%。所以,从农副产品流通总的方面看,仍然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广东调整农副产品流通政策,对于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改善供应、满足消费都起了很好的作用。以1983年同1978年比较,全省猪肉产量增加40.6%,塘鱼产量增加81.1%,四大水果(香蕉、菠萝、荔枝、柑桔橙)产量增加101.5%。广东近几年供应状况有较显著改善,各种农副产品通过多条渠道进入市场,如广州市肉禽蛋鱼的零售量,平均年递增率为13.2%。物价趋向平稳和价格趋向合理,今年第一季度比去年同期鲜菜市价和议价分别下降25.5%和11.6%,水产品分别下降5.6%和7.6%,肉禽蛋分别下降4.1%和3.8%。
吴硕 黄鸣 孙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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