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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祖国美丽的森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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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07
第6版()
专栏:

  爱护祖国美丽的森林
松江省带岭试验林场 采伐无方林木受摧残编辑同志:
松江省人民政府农林厅林政处带岭试验林场主任刘喜权,不执行清理林场的规定,造成了木材的严重浪费,并将许多优良林木和母树都砍伐了。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上旬,刘喜权同志率领工人入山清理林场。因为他没有按照清理林场的规定,将“红糖包”、“蚂蚁哨”、“站杆”(树的各种病态),朽木以及伐根、困山木等进行彻底的清除,而是将健壮的优良树、无病的能结籽的母树和树形良好的成年树大部砍光;并且把河边两岸的护堤树也砍光了。
已伐的树木,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采伐,伐根(树木被伐以后留在地上的树干)都在三十公分至七十公分(应不超过二十公分)之间;稍头木扔的满山都是。这样,不仅是浪费了木材,而且要妨碍幼树的成长。已伐树木中,很多是过去留下的母树。造材时,本应造成一等长材(即八米长的造船材料);但是他却将已伐的木材都锯成了六米、五米、四米的一般材料,并且不分好坏地归在一个楞场(堆存木料的场所);其中有一些是军工用材(黄波罗、水曲柳),也都没有区别地截成了短件子,使之不能作更有用的材料。更有很多优良材料被锯成一米长的木头后,又被劈成两半的大柈子。造成了材料的严重浪费。
我们对带岭林场不按规定进行清理的现象曾提出批评,省人民政府农林厅林政处虽已表示接受;但是,这种不按规定进行清理的现象,现在还在继续着。因此,我们将此情况告诉你们,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带岭分局 吕运昌、李平、曹健民
编者按:带岭试验林场主任刘喜权这种破坏山林、损失木材的行为,是损害人民利益的,应该立即纠正并进行深刻的检查。松江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对此种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也是不对的。
对清理林场工作的一点意见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林业工作者。我到东北以后,看到两三处林场的清理工作中存在一些缺点,特提出一点意见。
清理林场的工作,是抚育森林更新成长过程中一个重要部分。在进行这部分工作时,首先要明确清理工作的具体目的,是为了抚育森林更新成长。在清理工作中应该与采伐、利用相结合,但是这种结合是为了更经济的达到清理目的。就我所知,东北的某林场的清理工作却不是这样的,他们以清理与采伐利用相结合的口号掩护了从单纯营利观点出发的重采伐轻清理的错误作法,因此,产生了因过度清理而使林场变了相貌的现象,这就减弱了清理的作用,甚至危害了林场的成长。因此,我的意见就是:在清理林场以前,必须作出周密的计划,清理工作必须严格地依照计划进行,而不能由个别的领导与指挥清理的人自作主张。
哈尔滨 胡仲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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