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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议 申请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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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3
第2版()
专栏: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议
  申请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邱原)今天在北京结束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作出一项决议,申请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
决议中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后,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各国合作社的友好合作,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为加强各国合作社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国际合作社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维护世界和平作出积极努力。
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个非政府性质的国际组织,1895年由英国倡议成立,总部1982年由伦敦迁往日内瓦,现有七十一个国家、一百七十七个合作社组织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宗旨是:宣传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和方法,推动各国合作社运动的发展,维护合作社事业的利益,促进各国经济和社会进步。
我国的供销合作社事业,经过三十五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支援农业生产,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巩固工农联盟,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供销合作社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全国有供销合作社六十万个,职工四百万人,在80%以上的农村建立了购销点。各地供销社从去年开始进行体制改革,扩大股金,发展新社员,以更好地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城乡经济的繁荣。
国务委员张劲夫、全国政协副主席程子华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这次会议还听取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修改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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