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我国宣布外国专利申请者优先权起算日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5
第2版()
专栏:

  我国宣布外国专利申请者优先权起算日期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郎敬)今天从中国专利局获悉:外国专利申请人在1985年4月1日我国专利法实施之前,于今年10月1日以后第一次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在向中国申请专利时,依法要求享有优先权。这项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专利局就此发表公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既要保护本国的发明创造,又要有利于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关于申请专利的优先权期限,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律从1985年4月1日以前半年算起。
中国专利局局长黄坤益今天对记者说,中国给予外国专利申请人以这种优惠,必将鼓励他们来中国申请专利,也有利于中国引进先进技术,加快经济建设。
据了解,中国第二个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上海专利事务所已于日前在上海成立。这个事务所将代办外国人来中国申请专利的有关事务,同时也承办中国的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事务。
在此之前,国务院已经指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