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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采取措施扩大蛇口工业区自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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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5
第2版()
专栏:

  深圳采取措施扩大蛇口工业区自主权
本报讯 记者何云华报道: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最近批准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报告,决定采取十项措施,进一步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蛇口工业区的自主权,进一步改革,加快蛇口工业区的建设步伐。
深圳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蛇口设立中共蛇口区委员会和蛇口区管理局,行使一级地方党组织和政权组织的职能;为适应工业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深圳市决定划出相当于蛇口工业区原有面积五倍的土地,作为蛇口区的管辖范围,继续进行开发建设。
深圳市还决定设立蛇口公安分局,以便及时批办职工户口、边防证件以及接受客商和外籍人士的户口申报等,改变过去办理户口、证件过于集中费时误事的状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蛇口区管理局可以直接审批区内签订的各种协议和合同,颁发物业产权证,批办长驻工业区内的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士使用的出入境专用通道证明。还授权蛇口区管理局可以批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的区内各企业单位生产自用和员工生活用的进口物资。
深圳市税务局将在蛇口设立税务分局,蛇口管理区内的工厂企业应按国家税法依法纳税。
蛇口工业区的人事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实行招聘制和合同制,为了有利于这项改革坚持实行下去,蛇口区管理局只需每年向深圳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报一次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经批准后可自行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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