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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统计工作中的不精确现象应纠正——读者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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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08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党的统计工作中的不精确现象应纠正
——读者来信编者按:
各地滥发统计表格的现象是必须纠正的;但是必要的统计工作,仍须认真的进行。读者王德仲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应引起各地党委会的注意。
编者同志:
从中共通县地方委员会关于批评统计数目字不精确的通报中可以看到,在十三个中共县委会给地委会的支部党员的统计报告中,就有九个县委会统计数字前后不相符合,或在同一张表上就不一致。昌平县委在一九五○年八月的统计报告中,该县二区有五个村子没有建立党的支部,但经实际检查后却有七个,因之第二次报告中就多出了两个。三河县委会报告该县去冬第一期集训村干部党员共五百三十二人;但在分类统计中,把干部、党员、团员三项人数总合起来就有九百五十人。后者较前者几增加一倍。这固然有些客观困难,例如干部文化水平低,不会作统计工作,但是也有些党委会确实对党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目前县以上的党委会中,一般的都没有专人负责作统计工作,区委会则常常是区委组织委员附带作这工作。区的面积大,支部与党员数目多,而区委组织委员又多忙于中心工作,对部门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常常是放松了。有的区在中心工作布置下来后,所有区委会的干部全部下村工作了,根本没有人注意统计工作。因此在上级党委会要统计数字时,不得不用突击的方式来统计造表,这样数字上就难免不发生错误。至于随便估计一下数字,那里边问题就更多。
党的统计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依据,是党的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党的统计工作一定要精确,这样才能使上级党委准确的来了解全党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决定工作方针。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党的统计工作。
怎样克服党的统计工作现存的缺点呢?我提出这样几点意见供大家研究。
(一)县、区党委会,特别是区委会,应建立经常的党的统计工作,克服“临渴掘井”的突击统计现象;或者认为“数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错误想法。区委会应指定组织干事担负此项统计工作。当然组织干事还可以进行其他工作。例如:接转关系、收党费、收转文件等。
(二)党的统计工作是较复杂的,也是带技术性的。因此希望地委会开办统计工作短期训练班,专门训练县、区担负统计工作的干部。过去有些同志因为工作不熟练,进行统计时,就有把家庭出身,与本人成份写错的现象。作统计工作的同志,要加强业务学习,并要多用脑子分析问题,不要只是为完成任务而估计数字。这样作对党是有害无益的。
(三)区委会必须树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党员增减奖惩等制度)。这样区委会就随时掌握了党员数字及其他情况。每到月终时即可按时向县委会报告这些详细数字与情况。这样统计工作即可从容不迫,统计数字即可精确不误。这种制度一方面区委会应坚持推行,另一方面县委会要经常深入地进行检查与督促。
(四)上级党委制定各种统计表格时,要尽量作到精简明确,减少不必要的统计,并要估计到可能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以减少上下级请示与答复的往返时间,不致影响统计工作的进行。
中共昌平县委会组织部组织干事 王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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