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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牧希望从事经济法制工作的同志 站在改革前列 支持和推进改革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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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8
第4版()
专栏:

谷牧希望从事经济法制工作的同志
  站在改革前列 支持和推进改革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成立
新华社杭州8月27日电 (记者林楠、李春林)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今天上午在杭州举行的全国第二次经济法制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宣布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谷牧被推举为名誉会长,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负责人顾明当选为会长。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王芳到会祝贺。
谷牧在成立大会上就当前经济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和经济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这项工作还是大大落后于经济形势的发展,有些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工作的实际,许多重要的经济法规有待制定。就经济特区来说,至今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管理条例。沿海十四个城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后,也有许多重要的经济法规亟需制定和公布。从内地的经济工作来说,当前经济改革中出现的许多新生事物也需要用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化,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工作,改变经济法规不健全的情况,推动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谷牧强调指出,要做好经济立法工作,首先要把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个重要指示作为指导思想。要通过经济立法保护和支持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用经济立法促进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巩固改革的成果。我们经济工作的总方针是“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服务于这个总的方针。对内,要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主的前提下,调动所有经济形式的每一个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要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保护劳动致富。对外,要在坚持互利的原则下,从有利于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出发,保障客商的合法权益。
他还指出,不但要注意学习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时要强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涉外经济事务方面,必须依法办事。
谷牧希望从事经济法制工作的同志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理解,解放思想,站在改革的前列,以自己的工作成果,去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献身于改革事业。同时要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深入实际,从亿万群众参加的经济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吸收营养,及时回答人们普遍关心的、需要用经济法律形式加以解决的各种问题,争取拿出更多更好的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使我国经济法规不健全的状况在三五年内有个根本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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