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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勒索侨属一万七千元 杜丕查被判刑十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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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28
第4版()
专栏:

  利用职权勒索侨属一万七千元
  杜丕查被判刑十年
本报讯 记者张铭清报道:8月4日,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法院判处索贿犯杜丕查有期徒刑十年,在此之前杜已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同案犯林暖治(杜犯之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追回全部赃款、赃物。
1979年至1983年5月,杜犯在担任罗溪公社公安特派员和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在为华侨、港澳同胞亲属办理出境签证手续中,先后接受、索取三十一户侨属和港澳同胞亲属的人民币、港币、进口手表、各种布料、衣服、高级补药等,总价值达一万七千多元。更为严重的是,1982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之后,林犯竟然继续受贿、索贿六千二百五十元和大量物资,然后把现金存入银行,赃物四处藏匿。
同案犯林暖治不但直接参与犯罪活动,而且在杜被停止工作、检查交代问题之后,还继续受贿三百零二元。罗溪公社党委书记陈衍明在领导调查杜的犯罪事实时,严重丧失原则,两次向党组织出具假证明,企图包庇杜犯过关,已被撤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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