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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钱 一场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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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31
第4版()
专栏:

  一元钱 一场祸
北京房山县社员霍夙明,1983年12月14日与其弟媳刘伯英,为了一元钱,发生争执。刘伯英跑到霍家哭骂,霍即抄起木工斜刀,向刘胸部、脸部猛扎,造成刘当场死亡。霍又持刀窜到刘的家,将刘的七岁女儿砍成重伤。
霍夙明依法被判处死刑。区区一元钱,造成一人丧生,一人判处死刑,稚童重伤,实谓惨痛。
(张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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