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阅读
  • 0回复

教育部发出特急电报 要求各地院校认真录取合格残疾考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02
第2版()
专栏:

教育部发出特急电报
要求各地院校认真录取合格残疾考生
本报讯 教育部于8月18日和29日两次发出特急电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并转告有关院校,认真对待残疾考生的录取问题。“残疾考生”是指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者;不包括盲、聋、哑、精神病及其它疾病患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和各有关院校接到电报后,都很重视这项工作。据部分地区初步统计,今年录取的残疾新生是几年来最多的一年。有的考生连考几年未被录取,今年被录取了。
据教育部学生管理司的负责同志说,由于得到民政部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支持,今年录取的残疾学生的毕业分配问题已得到解决,他们毕业后将参照民政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分配工作。分配确有困难的,由考生报考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安排。据透露,明年将要进一步修改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肢体不合格的标准,以使更多的残疾考生有深造机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