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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国务院关于企业放权的精神 重庆认真解决行政性公司争权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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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04
第2版()
专栏:

吃透国务院关于企业放权的精神
重庆认真解决行政性公司争权问题
本报讯 四川省重庆市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排除一些行政性公司争权争利的阻力,把企业自主权真正落实到工厂。
国务院的文件公布以后,在重庆市工业公司和工厂之间曾引起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公司算不算企业?应不应该享有自主权?有些人认为,公司对指导和参与所属工厂的产、供、销,管人、财、物,不仅具备了企业的特征,而且发挥着比单个工厂更大的作用,因此企业自主权首先应扩给公司。有些厂长们说,许多公司实际上是行政机构,而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对国家承担经济责任,行政管理机构如果争利争权,会影响工厂的积极性。
经过争论,人们的认识一致了:重庆市现有的六十多个工业公司,多数属于行政机构,有的只是原来的主管局换了牌子,有的是隶属于局的一个行政机构;有的集权过多,严重影响了工厂职工的积极性,应该向工厂还权还利。
重庆市委、市政府负责人认真听取了讨论意见。6月中旬,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明确指出:“扩大自主权的国营工业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工业生产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对国家承担纳税义务和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工业企业”。按照这条规定,市政府对企业性公司,要求它们继续发挥经济实体的作用,充分运用企业自主权,搞活生产经营,提高企业素质。有的企业性公司为了发挥好这种作用,抓紧建立健全了内部经济责任制,对所属厂矿也采取了层层放权的措施。重庆钢铁公司为了求得全公司最佳的经济效益,运用企业自主权,在生产经营、工资奖金、人事管理等方面实行一系列改革。由公司经理任命厂(矿)长;实行技术项目承包、超目标利润经济承包、经营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承包制,落实经济责任,调动了上上下下的积极性。5月至7月,这个公司实现的利润,接连突破历史最高月水平。
对行政性公司,重庆市积极调整,按照具体情况对待,不搞“一刀切”。能够办成经济实体的,就向企业性公司发展;有些公司该撤销就坚决撤销。
(张炳森 唐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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