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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发表谈话 不容许再把海洋当作“天然垃圾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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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04
第2版()
专栏: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发表谈话
不容许再把海洋当作“天然垃圾坑”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张继民、通讯员吴进)国家海洋局有关方面负责人最近发表谈话指出,海洋环境保护法虽然已经实施一年半了,但发现仍有少数单位缺乏法制观念,把海洋当作“天然垃圾坑”,随意污染,这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对肇事者,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以保证我国管辖的海域不再继续受到污染。
据了解,自去年3月1日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来,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及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国家海洋局积极组织力量,对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测、监视。他们不仅派出专用监视船经常在我国管辖的海域巡航,而且还多次派出标有“中国海监”字样的飞机,采用航空遥感技术手段,巡视在我国的海疆上空。他们发现,多数船舶、平台能够遵守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但同时也有少数船舶和平台仍任意向海中排放污染物。国家海洋局对违法的船舶、平台和个人,已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坚决依法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去年9月,一艘外籍货轮正向海中排放油污水,监视人员当即把这一情况通报给天津港务监督机关,天津港监闻讯立刻前往查处,货轮船长承认违法,当即交出罚款。
国家海洋局这位负责人说,不管是国内的船舶、平台,还是外籍的船舶、平台,只要在中国管辖海域内航行或作业,都应主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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