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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合同一片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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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04
第2版()
专栏:

一张合同一片林
本报记者 张安南
福建省漳浦县办了两个荒山开发公司,造林种果,开一片成一片。
漳浦在祖国东南海岸线上,面海靠山。全县六十五万人,三分之二聚居海边,三分之一散居山里。山区地广人稀,有山种不了;沿海人多地少,有人没山种。过去曾用行政手段,调沿海劳力上山会战,造林轰轰烈烈,成林寥寥无几。1983年春,县委决定组建开发公司,招聘沿海农民进山开发。
开发公司只设经理、会计、出纳、技术员,工人全是按照承包工程量,张贴广告,临时招聘的。不管哪个社队的农民,只要持有介绍信,自己组织起来,就可以作为一个包工队到公司做工。公司根据他们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及粮食补贴。开发公司纯属服务性的,林场、社队的荒山,农民的自留山、责任山,包给公司统一规划、开垦,待到林木成活时,再按合同验收、结算,付给一定费用。公司从中只提取少量管理费。
开发公司开张之后,公司同包工队、林场、社队、农民签订了合同,明确规定:保种又保活,种不活不付钱。这一招很灵,这个县有十片高山远山,农民个人无力开垦,联合体也不愿经营。现在,每亩果地交上五十元,开发公司就给包开挖、包苗木、包种活;每亩林地包开包种费只要二十元左右。一时交不出现金,还可以用贷款交付。林场、社队、农民都乐意请开发公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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