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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零年全国物价概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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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10
第3版()
专栏:

  一九五零年全国物价概述
杨波

一九五○年全国物价(不包括东北区,下同)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总括来说,是一、二、三月上涨,四、五月下落,六月份起大体稳定。十二年来的通货膨胀,物价猛涨的局面,自一九五○年三月以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据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物价处一九五○年全国十五个大中城市二十五种主要商品的价格计算,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为基期等于一○○,则一九五○年十二月的指数为一九三.二,全年上涨不及一倍。兹将一九五○年全国主要商品批发物价定基指数与逐月环比指数分别列表如下:
第一表是一九五○年全国十五个大中城市二十五种主要商品批发物价定基分类指数:(附图表)
注:(一)包括城市,计:北京、天津、张家口、太原、上海、青岛、济南、福州、汉口、广州、长沙、南昌、西安、兰州、重庆。
(二)包括商品,计:食粮类:面粉、小麦、大米、玉米、小米、红粮、大豆。副食品类:食油、食盐、猪肉、白糖、鸡子。花纱布类:皮棉、二十支纱、白细布、色布。燃料类:煤、煤油、汽油。百货类:火柴、硫化青、肥皂、纸烟、胶胎、碱面。
(三)定基指数系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为基期等于一○○。
(四)计算方法:系简单几何平均计算法。
从上列全年批发物价指数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一九五○年全国物价发展变化的趋势,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至三月份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全国各地物价,基本上是处于上涨、波动不稳定的状态中,如全国批发物价逐月环比平均指数,一月份较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份上涨了百分之二十七,二月份较一月份则上涨了百分之五十九,三月份较二月份亦上涨了百分之十一。如以三月份的物价与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份的物价比较,则平均上涨了百分之一二六,其中燃料类与百货类上涨了百分之八十至九十,而食粮类与副食品类则上涨了百分之一五二至一九六。这主要是由于新旧年节期间市场食粮及副食品销量增多,一时供求失调所致。
四至五月份为第二阶段。这一时期随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通货的稳定,多年来在通货膨胀,物价波动中所形成的市场虚假购买力的消逝,全国各地物价,不但停止了上涨,而且逆转为下落的趋势,五月份与三月份比较,全国物价平均下落了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以四月份下落幅度最大,四月份与三月份比较,平均下落了百分之二十五。如从分类物价指数上看,前一阶段上涨幅度较大的食粮类与副食品类,这一时期其下落的幅度亦较其它各类为大。五月份与三月份比较,食粮类的价格平均下落了百分之三十四,副食品类的价格平均下落了百分之三十六;百货类下落了百分之三十三,花纱布与燃料两类,下落了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从六月份起至十二月份的七个月中,经过各地政府大力调整工商业,全国农产丰收及国营贸易公司对农产品与土产品的大量收购,广大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减租退押运动的开展,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全国各地物价,随着各地市场经济情况的逐渐好转,城乡经济的活跃亦即步入比较稳定的状态。十二月份与六月份比较,全国各地物价平均上涨了百分之二十四,如从逐月环比指数上看,则除七月份平均上涨百分之七·三较多外,其余各月份的上涨比例平均都在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之间。这一时期虽曾有一部分商品的价格,由于各种不同的临时因素的影响,发生过一些小的波动,但都是局部的,临时性的小波动,经过各地国营贸易公司的大力调剂供求,配合以市场行政管理工作的加强,每次的波动都很快地平稳。这与三月份以前的物价波动,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从上述一九五○年全国物价的发展变化中,可以看出,全国各地物价自三月份以后,基本上已由过去长时期的上涨、波动而逐渐转入稳定的状态,为什么当全国解放战争尚未最后结束,国民党反动派多年罪恶统治所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物价波动的极端混乱的状况,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即可得到基本的改变、稳定呢?
首先而基本的原因是,政府的财政收支已接近平衡,财政性的发行已基本停止。为了达到政府财政收支的接近平衡,争取全国金融、物价的稳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首先于一九五○年三月三日发布了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的精神,经过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统一整编机构、人员,清理仓库,整顿增加收入,节省开支;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工作,统一物资调拨,建立贸易金库与现金管理制度,及国营贸易公司大量出售货物,回笼货币等措施,全国的财政收支即开始接近平衡,金融、物价即逐渐步入稳定的状态。这一经济战线上的伟大胜利,是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陈云副总理四月十三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报告中曾指出:“在战争还未完全结束的时候,国家财政收支已接近平衡,这应该感谢人民解放军英勇作战,迅速解放了中国大陆;感谢全国军政公教职工,他们努力工作,而过着艰苦的生活;尤其要感谢全国人民踊跃交纳公粮,税收和购买公债。没有这些共同努力,要达到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物价比较稳定,是不可能的。”
其次,国营贸易公司大力调节供求,保证了人民生活主要必需物资及主要工业原料的充分供应。“平衡了收支,又加上财政经济的统一管理,这样就使得今年三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金融稳定的局面。其直接的后果是:物价问题上,有了一个根本性质的改变。就是说,由通货贬值而来的物价高涨的因素,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这还只解决了物价问题的一个方面,还必须解决充分的物资供应另一个方面,才能把波动了十二年的物价稳定下来。”(见陈云副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一年财政和经济工作的状况》一文)一九五○年各地国营贸易公司在市场上出售的粮食、棉布、棉纱、煤炭、食盐、棉花、煤油及其它百货等人民生活主要必需物资与主要工业原料的数量,是相当大的,其中仅粮食一项,即在全国范围内调运了达五十亿斤。这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运。国营贸易公司在各地人民政府的协助下,对上述主要物资的供应、调运,不但安定了广大人民的生活,保证了物价的稳定,而且对多年来专事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而渔利自肥的投机者,亦给予了严重的打击。
再次,生产与交通事业的恢复、发展。一九五○年与一九四九年比较,在农业生产方面,全国(包括东北区)主要农作物的粮食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一○·八,棉花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五八·九;纺织工业生产方面,根据上海、天津、青岛、太原四市,东北与西北两区国营及公私合营棉纺织厂的统计,棉布产量增加了百分之六十八,棉纱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七○·五;燃料工业生产方面,国营煤矿的煤炭产量(包括东北区)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九,原油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五八·五,汽油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三,柴油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二六四;主要重工业生产方面,根据一九五○年一至十月份不完全的统计,东北区钢铁、有色金属、机器、电器和化工五类工业的生产总值,较一九四九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二六二,关内各区同时期相比,有色金属约增加了百分之三五三,化工增加了约为百分之二○九,电器则增加约达十倍;在交通运输方面,一九五○年全国铁路、公路、海运、内河航运等恢复与发展,也都有很大的成绩;尤其是铁路运输的改进,已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空前纪录。这一切工农业生产与交通运输事业的恢复、发展,对保证全国人民所需主要生活及生产资料的供应、调运,保证物价的稳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最后,公私关系、产销关系的合理调整。从去年五月工商局长会议以后,人民政府即以最大的努力来调整公私关系,并召开各种专业会议来调整产销关系。全国工商业家对政府的一切措施已经有了充分的信任。尤其当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取得重大胜利后,全国各地工商业者都纷纷发表宣言,订立爱国公约,以保证完成纳税,保证稳定物价,保证搞好生产等实际行动参加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群众运动。各地工商业者这种爱国主义的行动,对巩固全国物价的稳定,亦起着积极的保证作用。

随着全国物价的稳定,不但大大鼓励与保证了各种生产事业得以有计划地正常地恢复与发展,便利了全国各地之间的物资交流,安定了全国人民与广大军政公教人员的生活,而且人民币的信用亦空前地提高与巩固了。由于人民币币值的巩固,人民币的流通范围已逐渐扩大,过去广大新解放区与部分老解放区的农村,以银元或实物为主要交换媒介的现象,自一九五○年三月份以后已逐渐减少,而代之以人民币为主要交换手段。此外,市场上货币的流通速度亦大大降低,货币的储藏作用已逐渐恢复。在过去长时期的物价波动中,货币的储藏作用早已丧失,人们在拿到货币后,谁也不愿保存,很快即买成货物储存,以防止货币贬值的损失,但这种“重货轻币”的心理,已在金融、物价稳定的情况下,起了基本的变化,因而更加保证了物价的稳定。此外,随着物价的稳定,国营贸易工作的发展壮大,国内市场的性质已基本改变,过去在官僚资本操纵下的以投机为目的,并起着败坏人民经济作用的市场,已经基本上改变为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以服务于人民生活与恢复及发展生产为目的的市场了。
十二年来,由于战争的破坏和国民党反动政府通货膨胀的结果,全国的物价,一直是处于暴涨、波动的状态中;但自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后仅仅半年的时间,在全国解放战争尚未最后结束,各种生产与交通事业尚待恢复的时候,全国人民多年来所渴望的物价稳定的新局面即得以实现,这正是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英明领导及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不但对中国人民来讲,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即在近代各国经济发展史上来看,也可以说是一件罕见的业迹。
我们相信,一九五一年全国的物价,在一九五○年业已获得的稳定的基础上,随着全国财政经济状况进一步的好转,仍将继续保持着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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