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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礼物面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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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08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在礼物面前
湖南邵阳市法律顾问处律师曾绍棠,依法办案,拒收当事人礼物。
去年12月3日,邵东县法院判处一起流氓、强奸案,九个被告不服,其中一个被告家属请曾绍棠代书上诉状,被告人的哥哥和姐夫将一百元放进他的提袋里。他发现后,第二天将此款交给组织退回本人。此案上诉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量刑过重,由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被告人的家属认为曾律师为他们出了力,今年2月6日,被告人的哥哥和姐夫拿了两瓶高级酒,三盒高级糕点,两条大草鱼,送到他家就走了。老曾下班回家发现后,第二天又与人事科的同志专到被告人家里将礼物退回,并做了他们的工作。老曾的行为受到单位的表扬。
(黎迪满 刘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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