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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自己划到法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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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2
第4版()
专栏:读报随感

莫把自己划到法外
柯蔚
山西省榆次市有关领导,明知猫儿岭古墓群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硬要批准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筑路。当文管所同志拿文物保护法给市政府负责工程的领导看时,这位同志竟说:“这是你的法!”(见八月三十一日本报二版消息)
同志,这话完全错了!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是“你的”、“我的”,也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它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文物保护法是国家为了加强文物保护、继承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而制定的,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每个炎黄子孙都有责任保护好文物古迹,绝不能做出愧对祖先和后代的错事、蠢事。
照榆次市那位领导同志的逻辑,谁分管某项工作,某项法律就是谁的法,与他人无关。这样一来,国家的各种立法还有什么统一性、权威性?而且,象榆次这样的领导人,势必成为超然法外的特殊公民。
法律是无情的,谁都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违法者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人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知法、守法,千万不可把自己划到法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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