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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县严处盗伐林木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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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4
第1版()
专栏:

青龙县严处盗伐林木事件
本报讯 7月4日,河北省青龙县人民法院在八道河乡召开了宣判大会,依法判处盗伐林木团伙犯王恩财、张洪满各有期徒刑三年,张玉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各二百元。
今年5月,家住八道河乡八道河村的王恩财、张洪满、张玉秋三人,多次在夜间窜到本村小干沟门南山上,盗伐集体松树一百一十四棵,严重地毁坏了集体山林。青龙县委、县政府对这一事件非常重视,县检察院派员深入现场,很快查清案情。
(李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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