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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委员认为 森林法修改草案简明扼要切实可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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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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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委员认为
森林法修改草案简明扼要切实可行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委员昨天和今天在分组审议森林法修改草案时认为,目前我国亟需制定发布森林法,提交这次会议审议的森林法修改草案简明扼要,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切实可行,比前一稿大有改进。大家赞成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草案,尽快将森林法公布实施,使我国的林业更好地得到恢复和发展。
森林法修改草案基本可行
赛福鼎·艾则孜副委员长说,用法律保护森林、促进林业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国土面积大,森林比较少,而且还要进行采伐。森林法通过、公布之后,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地贯彻执行。首先从党政军领导同志、领导机关,从中央到基层,都要重视并参加植树造林工作,争取十年、二十年之内根本改变现在这种缺木少林的状况,使全国变成绿化园地。他主张植树造林要实行责任制,对破坏森林的,不管他是什么人,都要予以制裁。
周谷城副委员长说,制定公布森林法,可以保证祖国的林业从衰败转向兴旺发展,使生态由不平衡转向平衡;可以从理论上给林业学者、专家提供凭据,可以放手发展林业。他希望本次会议能够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森林法草案。
吴波委员说,森林法从调查研究到起草,上上下下反复征求意见,最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又经过了审议修改,把好的意见都吸收了进去。现在的修改草案基本上是成熟的。对破坏森林者给予处分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教育,并且要对护林好的加以表扬和鼓励,引导人们自觉地去保护森林。笼统讲林业部门要加强管理是不行的,应该明确规定哪些归地方政府管,哪些归国营林业系统管。现在地方对国营林业企业管不了,只有实行政企分开,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靠群众、靠政策发展林业
胡克实委员说,植树造林对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应成为公民必尽的义务。以往植树造林种得多,活的少,成材的更少,成材以后利用率也很低。怎样算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应当强调以成活率、成材率为标准。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以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要给以行政的、经济的处分。另外,在扩大我国森林覆盖面积的同时,要认真注意解决林木退化问题。应大力改良树种,大量发展苗圃。
谢怀德委员说,植树造林必须充分调动国营、集体和个人以及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必须注意到农林牧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要适当地退耕还林、还牧。林业建设必须把造林、护林和利用、改造林木很好结合起来。我国森林很大部分是次生林,要大力改造。
王淦昌委员建议森林法前面应增写序言,强调造林护林的重要性和当前林业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使每个人从小就培养起植树造林、爱护树林的良好品德。
宋一平委员说,要推广和发展代用材的生产以节约木材。国外大量采用水泥、玻璃、钢材代替木材做家具、造房子。大力发展代用材生产,可以有效地控制采伐。植树造林成绩很大,但有个管理问题。要把责任制建立起来,实行谁栽树谁得利,不但包栽包活,还要把权、责、利结合起来。
杨立功委员建议要少砍多栽,对林业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他说,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或者更长时间,要少砍多栽,国家需要的木材可以进口一些。这是因为我国森林资源少,质量差,由于历史上的毁林开荒,我国很多地方生态环境恶化。植树要花钱,管护也要花钱,不给林区必要的投资就无法管护。林业部门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植树造林上,对不按期完成造林任务的应给予行政的或经济的处罚,并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刘瑞龙委员说,发展林业要依靠全民的力量,调动十亿人民的积极性。利用经济杠杆鼓励人民的这种积极性十分重要,要奖励植树造林,严禁乱砍滥伐。要奖罚并重,奖要重、罚要严。
张珍委员说,森林法修改草案只写了不准干什么,没有写上奖励干什么,应当增写奖励条款,指出方向。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奖励育苗、造林,谁搞得好就奖励谁。
加强林木管理,减少浪费
刘达委员说,要从根本上考虑我们的林业建设,就要很好地解决人工更新森林和林区交通建设问题。林区交通实际上是森林经营管理好坏的一个标志。所以,应当加强林区交通建设和搞好综合利用。
段苏权委员建议,要普查森林资源,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解决林区烧柴问题,否则毁林禁止不了;要动员技术人员到林区搞综合利用,减少木材的浪费。
李贵委员说,国家开发森林,要注意保护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把少数民族护林、育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现在这方面的矛盾很大,有些林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只有妥善解决他们的粮食和燃料问题,才能保护和发展林业。
保护森林资源要成为群众性的工作
何英、楚图南、爱新觉罗·溥杰、张秀龙等委员认为,保护森林资源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大问题,仅仅通过森林法还不够,还要在群众中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和教育,使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成为群众性的工作。
群策群力,把草案修改得更好
列席会议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平说,林业部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告建国以来森林覆盖面积的演变、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全国绿化覆盖面积的长远规划。
熊复委员在讨论中提出,应把竹林包括在森林以内,因为竹林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要加强保护;“退耕还林”是个重要的政策,应增加一款,规定在可能的条件下,实行育林和造纸统一或联合经营,这是保护森林、控制采伐的好办法;应增加原始森林非经国务院批准不准采伐,原始热带森林严禁采伐的规定;鉴于我国森林覆盖面积很低,建议规定造林数量不得少于采伐棵数的二倍,要保证成活,并规定凡不能完成更新任务的,以违法采伐论处。
胡绩伟委员说,现在有林业专业户、联户经营的共同体,他们有承包国有和集体山林的,也有谁开垦归谁所有的大片林地。如何适应新形势把出现的新情况也写进森林法,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所有权定不好,很多乱子会从这里发生。造林、护林、育林都要走群众路线,不能光靠国家或集体投资,也要靠群众,甚至可以发股票。还可倡导成立爱林、护林的群众组织,依靠群众来造林、护林。育草、育灌木也很重要,没有草和灌木,树木也长不起来,在沙漠、黄土高原地区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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