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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公布合资经营法扩大同外国经济合作 金正日强调进一步发展朝鲜教育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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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4
第6版()
专栏:

朝鲜公布合资经营法扩大同外国经济合作
金正日强调进一步发展朝鲜教育事业
新华社平壤9月12日电 据朝鲜报纸报道,朝鲜10日公布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法。
这部合资经营法是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在本月8日通过的。
合资经营法在总则中说,扩大和发展同各国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是朝鲜党和政府的一贯对外经济政策。
合资经营法宣布,朝鲜政府鼓励朝鲜的会社、企业和外国公司、企业和个人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上,在朝鲜领土内进行合资经营。合资经营的范围包括工业、建筑、运输、科学技术、旅游业等各个部门。朝鲜将从法律上保护外国合资者的财产和经营收入,保障合资者在经营活动上的合法权利。合资经营法还宣布,旅居国外的朝鲜侨民可以同朝鲜的会社、企业进行合资经营。
朝鲜合资经营法对合资经营的组织、理事会和经营活动、决算分配以及合资会社的解散和纠纷的解决作了具体规定。合资经营法规定,合资者可以以货币财产、实物财产、发明权、技术资料等进行投资。在合资会社工作的外国人要根据朝鲜的外国人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外国人可以把自己工资的一部分汇往国外。
新华社平壤9月13日电 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党中央书记金正日最近指出,朝鲜目前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教育事业。
金正日是在7月22日致朝鲜全国教育工作积极分子会议的信中讲这番话的。最近出版的朝鲜劳动党机关刊物《勤劳者》杂志第九期全文刊登了这封信。
金正日在信中说,“我国革命的胜利前进和将来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怎样教育继承革命命脉的年轻一代”。他说,朝鲜的教育事业
“过去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还满足不了现实的要求,教育的质量还不那么高,尤其是技术教育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
金正日在信中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朝鲜教育事业的各项任务。他说,“中等普通教育要把中心放在加强基础科学教育和外国语教育上”。
“要彻底贯彻党关于在中等普通教育中既充分讲授一般基础知识,又正确结合基础技术教育的方针,使所有学生在中等教育时期就掌握电气、机械等同现代生产相结合的基础技术知识和一种以上的技术技能”。
金正日强调:“要提高高等教育的科学理论水平,首要的是搞好技术教育。”他说,技术大学“要努力加强电子、自动化等工业部门的最新科技和现代化的自动化零件及手段方面的教育”;培养社会科学部门专家的大学,要“培养学生能够在经济管理中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等技术手段的能力”;“随着条件的成熟,要增设工厂大学、农场大学和渔场大学,给没有上过大学的劳动人民提供学习的机会”。
金正日认为,朝鲜“教育工作跟不上现实要求的主要原因在于教师的素质差。他希望“教师树立革命的学习风气,刻苦勤奋地学习,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论水平和教育业务素质”。他还要求“教师要长期固定,要使教师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优待”,并办好师范大学、教员大学等培养师资的学校。
金正日最后谈到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问题。他说:“必须把教育工作当作党委的首要工作去抓”。他要求市、郡党委负责干部“经常深入普通教育部门,向教职员、学生宣讲党在每个时期的政策,具体了解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大学党委的首要任务是密切结合教学工作开展党的政治工作”。“大学的所有工作都必需服从于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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