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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鼓励农民积极造地 杭州一年造地超过所占耕地一千亩 改变了建国以来耕地逐年减少的趋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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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5
第1版()
专栏: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鼓励农民积极造地
杭州一年造地超过所占耕地一千亩
改变了建国以来耕地逐年减少的趋势
本报讯 浙江省杭州市认真贯彻“征地与造地相结合”的方针,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同时有组织、有规划、有步骤地开展造田造地工作,获得了显著效果。1983年全市(包括七县)国家建设、集体和农民个人建房共用地九千二百七十四亩,其中耕地四千八百二十六亩。同一时期,市县两级共从收缴的造地费中拨付一千一百万元,落实造地面积七千四百亩,现已完成和基本完成五千八百八十五亩。造地和占地相抵,净增耕地和鱼塘一千零五十九亩,改变了建国以来耕地逐年减少的被动局面。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对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查,组织有关部门和科技人员会同当地干部和有经验的农民,有重点地实地考察,根据合理开发、讲求效益、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划和工程预算,然后由造田领导小组与承包单位签订造田合同。工程完工后,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的发给验收合格证书。
落实经济政策,鼓励农民对土地投资。市里规定以下几条具体政策:(一)“谁造归谁种”。即对荒滩和围涂按统一规划的要求实行从营造到种植一次承包。造好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种植权长期归营造者。(二)“群众造田,国家扶持”。从实际出发,根据造田难易程度,给造田者一定的经济补助,并按进度快慢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全部结清。(三)合理负担征购任务。根据尽可能多给造田单位一点好处的原则,对不同类型地区分别规定不同的征购比例。
由于实行了上述政策,群众造田造地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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